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由其7子分领,分左右翼,分布于哈勒哈河以西的漠北地区。至格哷森扎孙阿巴岱,于万历十五年(1587)称“瓦齐尔汗”。明末,形成为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三大领主。崇德三年(1638),三汗向皇太极进※九白之贡,臣属清朝,通称喀尔喀蒙古。世系如下:
【介绍】:宋兴化军莆田人,初名降,字从善,又字仲光。英宗治平四年进士。知无锡县,以治绩闻。神宗元丰中入为监察御史,哲宗元祐初迁国子司业,力排王安石《三经新义》学说。徽宗崇宁元年贬管句灵仙观,入元祐党籍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唐律术语。指低级法律事务官员有呈办管理之责。《唐律疏议·名例·称监临主守》:“主守,谓行案典吏,专主掌其事及守当仓库、狱囚、杂物之类。”
《史记.李斯列传》:“是以太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后以“土壤细流”比喻微小的事物。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民国各团体之组织》:“窃比附土壤细流之说,为略呈之。”其他
《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于是乃置酒大会宾客。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侯生摄敝衣冠,直上载公子上坐,不让,欲以观公子。”战国时,魏公子信陵君为了尊重隐士侯生(嬴),特意大会宾客,待宾客
【介绍】:李贺《秦王饮酒》诗句。秦王,本指秦始皇,此以喻指唐朝皇帝。八极,八方极远之地。诗句写得气势非凡,不言“骑马”而言“骑虎”,剑光照得天空碧绿,气魄恢宏得很。
明洪武十六年(1383)改中都云板水等处长官司置,属都匀安抚司(后改都匀府)。治所在今贵州都匀市西北二十里邦水。清以后废。“邦水”系布依语音译,意为水塘。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改中都云板水等处长官
见“阗池”。
读音:Zhuāng【综】源出不详。见《新编千家姓》(72)。安徽淮南(362)、江西修水(304)、贵州黎平(358)、台湾彰化(68,261)等地均有此姓。现行罕见姓氏。今山东之平邑有分布。汉族
南朝梁置,治所在临沭县 (在今江苏新沂市境)。北齐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