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布尊丹巴一世传
书名。传记体著作。①罗卜藏普棱列著。他是哲布尊丹巴一世之弟子,称扎雅班第达活佛。以年为序,记叙哲布尊丹巴一世自1638年至1702年的行事。是第一个记叙者,哲布尊丹巴一世生平的作者。初从蒙文写成的,木刻本,还有用蒙藏两种文字对照写成的本。 ②纳吉旺布著,成书于道光十九年(1839)。前部分叙述,基本出于罗卜藏普棱列的著作,但增添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特别是补记载了1702—1722年期间的事迹。有木刻本和手抄本。
书名。传记体著作。①罗卜藏普棱列著。他是哲布尊丹巴一世之弟子,称扎雅班第达活佛。以年为序,记叙哲布尊丹巴一世自1638年至1702年的行事。是第一个记叙者,哲布尊丹巴一世生平的作者。初从蒙文写成的,木刻本,还有用蒙藏两种文字对照写成的本。 ②纳吉旺布著,成书于道光十九年(1839)。前部分叙述,基本出于罗卜藏普棱列的著作,但增添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细节,特别是补记载了1702—1722年期间的事迹。有木刻本和手抄本。
元置。一作谷州。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置。初,辽东蒲鲜万奴建东夏国置古州,元沿其名置千户所。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世环镇,一说为该省牡丹江市郊龙头山古城(1984年在此出土“古州之印”)。
明清按察使之别称。
官名。西汉武帝时始置。为北军八校尉之一,位次列卿,属官有丞、司马等。领待诏射士,掌常备精兵,屯戍京师,亦任征伐。秩二千石。东汉建武七年(31)省,十五年复置,为五校尉之一,隶北军中候。掌宿卫兵。地位亲
书名。清林春溥编撰。五卷。历代儒家学者对四书之考订训释,各具见解特识。林氏取汉唐以迄清代诸家之说,录其可存,择精取纯,并依《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分类汇编成书。有道光十四年(1834)竹
①在今陕西长安县西。宋敏求 《长安志》 卷12: 清渠 “在 (长安) 县西五十里,自鄠县界来,经县界十八里入于渭”。《资治通鉴》: 唐至德二年(757),郭子仪图复西京,“进屯潏西。安守惠、李归仁军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唐睦州寿昌人,字德新。擢进士第。少秀悟,尤长于诗。初为南陵主簿,再迁武功令。以治绩擢侍御史,累迁都官员外郎,表请建州刺史。以礼法治下,更布条教。
官署名,宋置,为掌管国家东部财政的官署。《宋史·职官二·三司使》:“又分天下为十道:曰河南、河东、关西、剑南、淮南、江南东西、两浙、广南。在京东曰左计。京西曰右计。”关于“京东京西”有人认为应为“东京
又称加捐指分。清代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用苘麻造的纸。唐制,由翰林学士起草的各种诏书皆用白麻纸书写,故亦借指重要诏书。白居易《杜陵叟》:“白麻纸上书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亦省作“白麻”。白居易《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恩随紫泥降,名向白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