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1233金官员。本名阿邻,字仁卿。棣州阳信(今山东阳信县)人。女真族。蒲察氏。试补刑部掾。袭兄世袭谋克。正大六年(1229),为安平都尉粘葛合典下都统兼知事。金哀宗迁归德(今河南商丘南),汴京(今
三卷。清陆心源撰。陆心源(1834-1894),著名藏书家。字刚甫,号存斋,晚号潜园老人,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咸丰举人,光绪时官至福建盐运使。其藏书处有三:一名皕宋楼,藏宋元刻本及名人手钞本;一名守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左传.定公四年》:“初,伍员与申包胥为友。其亡也,谓申包胥曰:‘我必覆楚国。’申包胥曰:‘勉之!子能覆之,我必能兴之。’及昭王在随,申包胥如秦乞师……立,依于庭墙而哭,曰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
同“青牛紫气”。唐王勃《散关晨度》诗:“白马高谭去,青牛真气来。”
《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亮躬耕南亩,好为《梁父吟》。”裴松之注引三国魏鱼豢《魏略》:“每晨夕从容,常抱膝长啸。”后以“抱膝吟”指高人志士抒怀之吟咏。李群玉《长沙紫极宫雨夜愁坐》:“羁栖摧剪平生志
即今江苏泗阳县西北二十八里程道口。1941年陈毅指挥新四军与国民党江苏省保安第三纵队在此激战。为著名的程道口战役纪念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山虞置,掌山林之禁令,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下设山虞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开皇元年(581)罢。
即今湖北麻城市西浮桥河。《水经· 江水注》: “举水又西南径齐安郡西,倒水注之,水出黄武山,南流径白沙戍西,……东南合举水。”长江支流。在湖北省东部和河南省东南。因下游在张渡湖以下,汛期受长江洪水顶托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高等法院及地方法院各配置检察官,分别执行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所管辖的民刑事案件的检察事务。若只设一名检察官,即无首席之称。在未设法院的地方,由县长兼任检察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