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习本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乙斯勃”。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乙习本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之地,《辽史·营卫志》:“乙习本石烈,会同二年(939),命以乌古之地。”《食货志》:“三年,诏以谐里河、胪朐河(一说今克鲁伦河,一说额尔古纳河)近地,赐南院欧堇突吕、乙斯勃、北院温纳河剌三石烈人,以事耕种。”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乙斯勃”。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乙习本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之地,《辽史·营卫志》:“乙习本石烈,会同二年(939),命以乌古之地。”《食货志》:“三年,诏以谐里河、胪朐河(一说今克鲁伦河,一说额尔古纳河)近地,赐南院欧堇突吕、乙斯勃、北院温纳河剌三石烈人,以事耕种。”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译布欢,见“巴郭”(405页)。
明开封河阴(今河南荥阳)人,字伯颙。元至正进士。不赴官,以经史自娱。洪武初荐起,历官襄垣训导、御史。十五年(1382)超迁礼部尚书。次年,科举与荐举并行,详定取士制度。又参与制定封赠、祀典事宜。复制大
?—1661清满洲正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初任侍卫。崇德元年(1636)袭三等昂邦章京。顺治七年(1650)进三等侯。次年晋一等侯,任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九年晋一等公。后因纵仆生事,削爵。
【生卒】:?—944【介绍】:五代时南汉国君刘第八子。大有五年,封镇王,已而出镇邕州,有善政。为刘晟所忌,乾和二年,使人鸩杀之。
【生卒】:?—1910【介绍】:清山东潍县人,字仲铭。光绪二年状元,授修撰。尝提督湖南学政。出为云南永昌知府,调云南府,授迤东道,所至有声,断结巨案十余起,为大吏倚重。官至陕西巡抚。
见“中英会议藏印条款”。
①形容繁星。以榆荚似钱,色白成串,故称。刘宪《奉和圣制登骊山高顶寓目应制》:“直城如斗柄,官树似星榆。”②指白榆。刘禹锡《和兵部郑侍郎省中四松诗十韵》:“月桂花遥烛,星榆叶相开。”
【生卒】:?—1818【介绍】:清四川松潘人。乾隆末以行伍从攻黔楚苗,补松潘厅右营外委。嘉庆间,参与镇压四川、云南、河南、山东等地农民起义,官至江南提督。
北宋置,属中山府。在今河北唐县西北六十里军城镇。金改置军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