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用田赋
春秋后期鲁国实行的军赋制度的改革。《春秋经》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记载,鲁“用田赋”。一般解释为按田亩征收军赋(包括兵甲、车马之类),它表明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得到政府的认可。但一些学者认为“田赋”之田应读为“甸”, “用甸赋”即按甸为单位征收军赋,它是鲁成公元年(公元前590年)鲁国“作丘甲”的进一步发展。有人进一步根据《周礼》 “四丘为甸”的记载,说“用甸赋”即是以一丘之间出一甸之军赋。如是,则鲁国这次军赋改革已四倍于旧赋。
春秋后期鲁国实行的军赋制度的改革。《春秋经》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记载,鲁“用田赋”。一般解释为按田亩征收军赋(包括兵甲、车马之类),它表明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得到政府的认可。但一些学者认为“田赋”之田应读为“甸”, “用甸赋”即按甸为单位征收军赋,它是鲁成公元年(公元前590年)鲁国“作丘甲”的进一步发展。有人进一步根据《周礼》 “四丘为甸”的记载,说“用甸赋”即是以一丘之间出一甸之军赋。如是,则鲁国这次军赋改革已四倍于旧赋。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雍正三年(1725)设一人,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统辖祭酒以下各官,总理监事。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官名。清制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始特简
见“巡拦”。
书名。清佚名撰。不分卷。作者原居北京,光绪二十六年(1900)五月离京,经南口、张家口、大同、太原至平阳府。是书系据日记补充而成,记北京和沿途见闻,起是年四月十八日,断于七月一日(未完)。所叙京北与山
? —185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阎佳氏。嘉庆十八年(1813),以乌枪护军出师河南,历任骁骑校、步军校、步军协尉。二十五年(1830),拣发浙江,以游击用。道光二年(1822),署嘉兴协副将。寻
见“察哈尔额鲁特”(2479页)。
《战国策.楚策一》:载:楚宣王到云梦泽出游打猎,玩得很高兴,“仰天而笑曰:‘乐矣,今日之游也。寡人万岁千秋之后(即死后,讳死,故这样说),谁与乐此矣(即你与谁再来此游乐,这是指下文的安陵君说的)?’安
官名。金置,为诸群牧所副长官,位在提控诸乌鲁古下,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见《金吏·百官三·诸群牧所》。官名。女真语,即汉语之群牧使。金置,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参见“群牧所”。
《吕氏春秋.本味》载:汤得伊尹,伊尹为汤历数天下至美之味,曰:“君之国小,不足以具之,为天子然后可具。”“非先为天子,不可得而具。天子不可强为,必先知道。道者止彼在己,己成而天子成,天子成则至味具。故
【介绍】:喻坦之《发浙江》诗句。浙江,钱塘江在杭州以下称浙江,此处为江海相连之处。诗写此处所见之壮美之景:红日出于碧海云霞之上,溯流远望大江遥接长天。水天一色,景象壮观。
在今江西玉山县南。《舆地纪胜》卷21信州:水南山“在玉山县溪南。俗呼大王山,又呼武安山。并溪多石山。巅有浮图,有超览亭。山半有半山亭”。《清一统志·广信府一》:武安山“在玉山县南二里。脉自闽来,蜿蜒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