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人法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唐朝用兵时设置,统各军粮料使。德宗建中四年 (783),河东、泽潞、河阳、朔方四节度之师同在魏州行营,以汴西水路转运使崔纵兼魏州四节度都粮料使,总管四军给养。参见“粮料使”。
【介绍】:明河南商丘人,字凤引。万历十一年进士。任户部主事,谪山西解州同知,迁浙江嘉兴府通判。有《燕居功课》、《墨林快事》。
①月亮。与日对举,日称太阳,月称太阴。②太岁的别称。《淮南子·天文训》:“太阴在寅,岁名曰摄提格。”太阴,《尔雅·释天》作“太岁”。③极盛的阴气。汉蔡邕《独断上》:“冬为太阴,盛寒为水,祀之于行。”④
源见“龙阳泣鱼”。谓失宠或被遗弃者。唐郑锡《玉阶怨》诗:“前鱼不解泣,共辇岂关羞?”梁启超《生计学学说沿革小史》九章:“斯密氏之学说,披靡西土者已百余年,今且为前鱼矣。”【词语前鱼】 汉语词典:前
【生卒】:?—1368【介绍】:元东平人,字克用。元末官廉访副使。明兵逼大都,顺帝议北遁。送帝出京,归而自尽。
今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大青山的蒙古语名称。今称达兰哈喇。
借指童年好友。清霁园主人《夜谭随录·崔秀才》: “莫逆之交不足恃矣,然总角之交,应非泛泛也。” 参见:○总角之好见“总角之好”。李约《秦始皇大传》25章:“‘当然,大人和主上是从小玩到大的~!’吴石赶
【介绍】:唐钦州钦江人,字如和。世为俚帅。父宁宣,隋时为合浦太守。唐高祖武德中归唐。宣卒,以纯为越州刺史。善抚众,能以诗书教其宗人,民俗向化,徙刺合州,卒于官。
九卷。清查祥(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查祥,字星南,号谷斋。浙江海宁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官翰林院编修。年至八十余而殁。本诗集未经刊行。有清抄本。该书《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存目书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