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法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明代关于诬告者反坐的法律。明太祖朱元璋认为: “奸徒不抵,善人被诬者多矣”,于是规定“自今告谋反不实者,抵罪”。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 专定《诬告法》,其中规定:诬告三、四人者杖一百、徒三年。诬告五、六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诬告十人以上者,凌迟处死, 枭首其乡,家属流放边远地区。明代对诬告者,加等治罪。如被诬告当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者,加所诬罪三等。诬人死罪已决者,反坐以死刑。
在今湖北蕲春县南。《清一统志 ·黄州府》: 宗渡河 “在蕲州 (治今蕲春县西南蕲州镇) 东八十里。西流入蕲河”。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内侍省置,设令一员、少令一员、丞二员,并用士人; 改内常侍为内承奉,置二员,给事为内承直,置四员,并用宦者; 罢内谒者官; 领掖庭、宫闱、奚官等三署,并参用士人; 后
《梁书.文学传下.何思澄传》:“思澄与宗人逊及子朗俱擅文名,时人语曰:‘东海三何,子朗最多。’思澄闻之,曰:‘此言误耳。如其不然,故当归逊。’思澄意谓宜在己也。”三何,指南朝梁何思澄、何逊、何子朗。何
【介绍】:唐京兆万年人。初名谌。宪宗元和十四年进士第一。累官仓部员外郎。宣宗大中二年,官义武军节度使。五年,官武昌军节度使。入为刑部尚书,复出为天平军节度使。
即石牛道。古代陕西汉中盆地和四川盆地间的主要交通路线。自今陕西勉县西南行入蜀,经广元市而至剑阁县。《方舆纪要》 卷66四川: “石牛道亦名金牛道。”即“石牛道”。
1416—1475明江西安福人,字纯道,号可斋。正统进士,授修撰。正统十四年(1449)郕王监国,遂入阁预机务。景泰元年(1450)丧亲守制去职。英宗复位,以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侍读再入阁。宪宗立,晋吏
同“骊龙昼睡”。唐曹邺《杏园即席上同年》诗:“白日探得珠,不待骊龙睡。”
明代重建蒙藏关系的大法会。蒙元时期,由蒙古贵族※阔端、※忽必烈汗等与西藏※萨迦班第达、※八思巴等建立了密切的蒙藏关系。元亡明兴,元室北徙,明朝占领陕西、甘肃、宁夏地区,势及哈密、青海,藏族各部归属明朝
①唐置。在今四川汶川县境。后地入吐蕃。北宋政和六年(1116)收复,改名延宁,后废为寨。②唐开元二十六年(738)置。治新城(今青海门源县)。宝应元年(762)地入吐蕃。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