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银、苏伯起义
东汉末年河北农民起义。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河间郡(治今河北献县东南)人田银、苏伯领导当地农民举行起义。幽(治今北京西南)、冀(治今河北柏乡北)二州农民纷纷响应,起义声势浩大。当时曹操正用兵关西,闻讯后只得撤回主力镇压农民起义。第二年,田银、苏伯起义失败。
东汉末年河北农民起义。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河间郡(治今河北献县东南)人田银、苏伯领导当地农民举行起义。幽(治今北京西南)、冀(治今河北柏乡北)二州农民纷纷响应,起义声势浩大。当时曹操正用兵关西,闻讯后只得撤回主力镇压农民起义。第二年,田银、苏伯起义失败。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卷。清何若瑶(详见《汉书注考证》)撰。《后汉书注考证》共八十条,每条证注不多,却很中肯。如《光武纪》中“自是始贰于更始”,据国语注释“贰”为“二心”,何氏纠李注“离异”之误。又如“野谷旅生”,据《尔
官名,三国魏置,掌征伐或驻守。行,代行。《三国志·魏书·曹仁传》:“从太祖为别部司马,行厉锋校尉。”
官名。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督捕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洲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明代在云南边地设置的三个较大土司,即南甸宣抚司、干崖宣抚司和陇川宣抚司。明代在云南西部边地设置的三个较大土司,即南甸宣抚司、干崖宣抚司和陇川宣抚司。
周代徐国国君。曾“西讨济于河”(《礼记·檀弓下》)。或说即徐偃王。
洪武末,官锦衣卫指挥使。上疏救非罪百户。不久被佥都御史刘观所弹劾,调任凤阳中卫指挥使。三十年(1397),复官锦衣卫。建文元年(1399)以都督奉命总管边兵三万,驻扎开平,部署讨燕兵力。及张昺、谢贵图
同“向平之愿”。清黄景仁《重游齐云山》诗:“终当粗毕向平心,来向云中抱云住。”
三卷。谢察微(生卒年不详)撰。据明代初年陶宗仪编纂的《说郛》中收录的《算经》中,题“宋谢察微”知谢为宋代人;又据欧阳修1060年完成的《新唐书》中记载了《谢察微算经》可知,此部算经的成书年代应在宋之前
字文焕,南雄知府实孙儿。成化末进士。成化、洪熙、正德年间,历任御史、四川左布政使、湖广巡抚。曾督两淮盐课、督学校。弘治中升工部右侍郎。曾讨平铜仁龙童保等乱,被帝奖励。操行清廉耿直,勇于任事,所至,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