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寄奴
药草名,即刘寄奴草。《本草.刘寄奴草》:李时珍说:“按李延寿《南史》云:宋高祖刘裕,小字寄奴。微时伐荻新州,遇一大蛇,射之。明日往。闻杵臼声。寻之见童子数人皆青衣,于榛林中捣药。问其故。答曰:‘我主为刘寄奴所射,今合药傅之。’裕曰:‘神何不杀之?’曰:‘寄奴,王者,不可杀也。’裕叱之,童子皆散,乃收药而返。每遇金疮傅之即愈。人因称此草为刘寄奴草。”江南人因汉朝时叫劉为卯金刀,因呼劉为金,所以又叫刘寄奴为“金寄奴”。
药草名,即刘寄奴草。《本草.刘寄奴草》:李时珍说:“按李延寿《南史》云:宋高祖刘裕,小字寄奴。微时伐荻新州,遇一大蛇,射之。明日往。闻杵臼声。寻之见童子数人皆青衣,于榛林中捣药。问其故。答曰:‘我主为刘寄奴所射,今合药傅之。’裕曰:‘神何不杀之?’曰:‘寄奴,王者,不可杀也。’裕叱之,童子皆散,乃收药而返。每遇金疮傅之即愈。人因称此草为刘寄奴草。”江南人因汉朝时叫劉为卯金刀,因呼劉为金,所以又叫刘寄奴为“金寄奴”。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豹子弟。位至东雍州刺史。
见“越里笃国”(2191页)。
读音:jí极,姬姓之后。(见《路史》)
七卷。清李慈铭(1829-1894)撰。李慈铭字伯,号尊客,浙江会稽(今绍兴)人。光绪五年(1879)进士。官至山西道监察御史,光绪二十年(1894)卒,六十六岁。他博涉群书,而对诸史尤其擅长。他于所
【介绍】:明苏州府长洲人,移居太仓,字子求,号凤山,一作凤丘。工白描人物,尤善画仕女。
读音:Zhásīhā【综】 清正蓝旗满洲马甲诺林太之妻为扎思哈氏(260)。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大胥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掌教授舞乐及纠正演奏、舞蹈者的错误。正二命。下设乐胥下士
十六卷。明苏伯衡(约1338-?)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
唐尚书省礼部主客司办事章程。式文已佚。《唐律疏议·卫禁·越度缘边关塞》中保存一条关于蕃客入朝在路,国内百姓、官人不得与客交关的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