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超髯
《世说新语.宠礼》:“王珣、郗超并有奇才,为大司马所眷拔。珣为主薄,超为记室参军。超为人多须,珣状短小。于是荆州为之语曰:‘髯参军,短主薄。能令公喜,能令公怒。’”
郗超,字景兴,一字嘉宾,为郗鉴之孙。曾在晋大司马桓温帐下任参军,因其多须故称“髯参军”。后用为咏参军之典。
唐.李端《送从叔赴洪州》:“王粲名虽重,郗超髯未长。”唐.贯休《送罗邺赴许昌辟》;“美似郗超终有日,去依刘表更何疑。”
《世说新语.宠礼》:“王珣、郗超并有奇才,为大司马所眷拔。珣为主薄,超为记室参军。超为人多须,珣状短小。于是荆州为之语曰:‘髯参军,短主薄。能令公喜,能令公怒。’”
郗超,字景兴,一字嘉宾,为郗鉴之孙。曾在晋大司马桓温帐下任参军,因其多须故称“髯参军”。后用为咏参军之典。
唐.李端《送从叔赴洪州》:“王粲名虽重,郗超髯未长。”唐.贯休《送罗邺赴许昌辟》;“美似郗超终有日,去依刘表更何疑。”
即今江苏泗阳县西北十八里史集乡。《清一统志·淮安府二》:史家集巡司“在桃源县黄河北岸。本朝乾隆二十七年置”。
亦称“族内婚”。一种只能在一定社会集团内缔结婚姻关系的制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不断演化残存至现代。族内婚通常指部落内婚。血缘家庭阶段,男女在群体内按一定的血缘和规范婚媾。氏族制时期通行氏族外婚,部
官名。春秋卫等国置。乐官。大师属吏。《左传·襄公十四年》: “公饮之酒,使大师歌《巧言》之卒章。大师辞,师曹请为之。”
官府治事之所。《晋书·谢万传》: 太原王述“为扬州刺史,万尝衣白纶巾,乘平肩舆,径至听事前,谓述曰”。亦作“厅事”。
同“分虎竹”。前蜀韦庄《和郑拾遗秋日感事一百韵》:“功高分虎节,位下耻龙骧。”【词语分虎节】 汉语词典:分虎节
在今山西灵丘县西。《水经·滱水注》:滱水“出(灵丘)县西北高氏山,……其水东南流,山上有石铭,题言‘冀州北界’,故世谓之石铭陉也”。
读音:Bìyú历史上代北地区复姓。《郑通志·氏族略》 收载。后改为“邘”。(按: 《郑通志》卷三十有载。其卷二十九则作“馝邗”,改为 “邗”,或作馝邦、馝刊、馥邦、馥邗,盖刊、邗、邘、邦;
唐代的部名。在今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南部。后属南诏通海都督。
源见“绝妙好辞”。隐语,谓绝好。喻才智超人。唐卢肇《被谪连州》诗:“黄绢外孙翻得罪,华颠故老莫相嗤。”【词语黄绢外孙】 成语:黄绢外孙
参见“昭玄”。官署名,北齐置,掌管诸佛教。其官有大统一人,统一人,都维那三人,也置功曹、主簿等以管理各州郡县沙门曹。见《隋书·百官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