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糠之妻
借指共患难的妻子。《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七: “俊臣含泪道: ‘糟糠之妻,同居贫贱多时,今遭此大难,流落他方,存亡未卜。’ ” 参见:○贫贱交
偏正 贫穷时患难与共的妻子。《英烈传》65回:“且使垂白之母,~,天各一方。”△多用于指称共患难的妻子。
【词语糟糠之妻】 成语:糟糠之妻汉语词典:糟糠之妻
借指共患难的妻子。《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七: “俊臣含泪道: ‘糟糠之妻,同居贫贱多时,今遭此大难,流落他方,存亡未卜。’ ” 参见:○贫贱交
偏正 贫穷时患难与共的妻子。《英烈传》65回:“且使垂白之母,~,天各一方。”△多用于指称共患难的妻子。
见“八绝”。
宋代以后典籍中中国南海诸岛中一些岛屿的名称。见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引《琼管志》,赵汝适《诸蕃志》,祝穆《方舆胜览》,明正德《琼台志》,清屈大钧《广东新语》等。
明置,治所在今四川理县西五十里。后废。
战国楚屈原《离骚》中以椒兰喻佞人,汉人以为影射楚怀王的弟弟子兰和楚大夫子椒。《汉书.扬雄传》:“灵修既信椒兰之唼佞兮。”唐颜师古注引苏林曰:“椒兰,令尹子椒、子兰也。”《楚辞.离骚》:“兰芷变而不芳兮
怯烈部人,名唆鲁和帖尼。生子宪宗、世祖,相继为帝。至元三年(1266)追谥庄圣皇后。至大三年(1310)十二月,加谥显懿庄圣皇后。次年十月,又上玉册。
①南朝梁置。治义伦县(今海南儋州市西北)。隋废。唐武德四年(621)复置。治舍城县(今海南琼山市东南)。初置时辖境相当今海南省,唐时仅今海口、文昌、琼海、定安、琼山、澄迈等市、县地。天宝元年(742)
①即今广西平南县东北大峡。明置土巡司于此。②亦名大石峡。在今青海乐都县西三十里。《清一统志·西宁府一》:大石峡“在碾伯县西北,西去西宁县九十里,较小石峡尤雄壮”。(1)即“巫峡”。(2)即“桑园峡”。
即今天津市静海县北独流镇。《资治通鉴》:五代周显德六年(959),世宗北伐契丹,亲率水军自乾宁军沿流而北,“至独流口,溯流而西”,即此。
东汉灵帝时卖官鬻爵,求官者所输之钱。《太平御览》卷八百三十六引桓范《史论》:“灵帝置西园之邸,卖爵,号曰‘礼钱’。”其钱纳入宫内西园、东园库邸中收贮。
官名。《宋书·乐一》:“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十四年,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