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字典目录-汇聚中外经典 >历史百科>历史典故>竹杖成龙

竹杖成龙

源见“杖化龙”。比喻得道有仙术。唐骆宾王《代女道士王灵妃赠道士李荣》诗:“蘋风入驭来应易,竹杖成龙去不难。”


【典源】 晋·葛洪《神仙传·壶公》:“ (费长) 房忧不得到家,公以一竹杖与之曰:‘但骑此. 得到家耳。’房骑竹杖辞去,忽如睡觉,已到家。……房所骑竹杖,弃葛陂中,视之乃青龙耳。”《后汉书·方术列传·费长房传》:“长房辞归,翁与一竹杖,曰:‘骑此任所之,则自至矣。既至,可以杖投葛陂中也。’又为作一符,曰:‘以此主地上鬼神。’长房乘杖,须臾来归,自谓去家适经旬日,而已十余年矣。即以杖投陂,顾视则龙也。”

【今译】 后汉时费长房随仙人壶公学道,后辞归,忧虑不能到家。壶公给他一根竹杖,说:“骑上它你无论想到哪里一去,都可以到的。到了家之后,可将杖投在葛陂中。”长房骑上竹杖,不大功夫便到了家,自以为离开家不过十余天,实际已过了十几年。将竹杖投入葛陂,一看原来是条青龙。

【释义】 后以此典形容仙家变化; 或用以咏竹、竹杖等。

【典形】别杖、长房杖、成龙杖、乘竹杖、葛陂龙、壶公龙、化竹、龙化葛陂、龙化杖、龙杖、龙竹、弃杖成龙、投葛陂、杖化龙、竹杖成龙、葛陂雕龙、葛陂筇竹、杖返葛陂、葛水还杖、掷杖成龙、仙翁竹杖、裁寒竹、剪成龙。

【示例】

〔别杖〕唐·李白《奉饯高尊师如贵道士》:“别杖留青竹,行歌蹑紫烟。”

〔长房杖〕 唐·白居易《黑龙饮谓赋》:“闻茂先之剑飞,见长房之杖化。”

〔成龙杖〕 北周·庾信《邛竹杖赋》:“蕴诸鸣凤之律,制以成龙之杖。”

〔乘竹杖〕 唐·顾况《送李道士》:“羡君乘竹杖,辞我隐桃花。”

〔葛陂龙〕 唐·岑参《寻少室张山人》:“叶县凫共去,葛陂龙暂还。”

〔壶公龙〕 宋·苏轼《次前韵寄子由》:“还乡亦何有,暂假壶公龙。”

〔化竹〕 唐·骆宾王 《对策文三道》:“遂使结草亢军,爰乘宗岱之论;化竹浮水,有异虞翻之言。”

〔龙化葛陂〕 宋·黄庭坚《和师厚栽竹》:“龙化葛陂去,凤吹阿阁鸣。”

〔龙化杖〕 明·唐寅《观鳌山》之三:“水激葛陂龙化杖,月明缑岭凤随车。”

〔龙杖〕 元·范康《陈季卿悟道竹叶舟》:“共葛洪崖将星斗摩,同费长房把龙杖喝。”

〔弃杖成龙〕 唐·骆宾王《对策文三道》:“弃杖成龙,有异虞翻之旨; 衔恩结草,宁符宗岱之言。”

〔投葛陂〕 清·吴伟业《通元老人龙腹竹歌》:“纵使长房投葛陂,此龙僵卧难扶策。”

〔杖化龙〕 宋·陆游《道室杂咏》:“舄化双凫杖化龙,云山回首不知重。”

〔竹杖成龙〕 唐·骆宾王《代女道士王灵妃赠》:“苹风入驭来应易,竹杖成龙去不难。”


【词语竹杖成龙】  成语:竹杖成龙

猜你喜欢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元祯

    干子。善骑射,通晓各部语。太武帝时为司卫监。孝文帝时,封沛郡公,为南豫州刺史。以蛮民叛服无常,乃集新蔡、襄城蛮部首领,示之以箭术、占卜术和军法后抚慰遣还。蛮部归服,境内安定,淮南民三千余家附北魏。后卒

  • 委粟关

    在今河北唐县西北十五里。《水经·滱水注》: 唐水 “出中山城之西如北,城内有小山,在城西侧而锐,上若委粟焉,疑即 《地道记》 所云望都县有委粟关也”。又 《新唐书·地理志》 唐县: “北有委粟故关。”

  • 行台左民郎中

    官名。东魏置。《梁书》卷五六《侯景传》: “侯景又遣其行台左丞王伟、左民郎中王则诣阙献策,求诸元子弟立为魏王,辅以北伐,许之。”职掌同左民郎中。

  • 赵国忠

    【介绍】:明锦州卫人,字伯进。嗣指挥职。嘉靖八年中举武会试,进都指挥佥事,积功为辽东总兵官,进都督同知。复镇宣府,俺答犯境,国忠败之于大滹沱。俺答又犯京师,国忠率兵入卫,护诸陵。后再镇辽东,击败犯境小

  • 倪翼之母丁氏

    南朝齐会稽永兴(今浙江萧山)人。少丧夫,性善良仁慈。遇年荒,辄分衣食以赈乡里贫寒者。同里陈穰少孤,丁氏扶养成人,为营婚娶。同里王礼妻徐氏,荒年在外死,丁氏为买棺敛葬。名闻州郡,诏表其门闾,蠲免租税。(

  • 铜黎

    即“稠雕”(2367页)。

  • 樊明德

    ?—1775清河南鹿邑人。务农为业,兼习医。乾隆三十九年(1774)创混元教,传经收徒于归德、陈州、汝宁及颍州等府,所抄经卷《混元点化经》中有“换乾坤,换世界”等反清内容。次年被捕遇害。

  • 移剌袅

    金代中期契丹起义军将领。契丹族。义军领袖※移刺窝斡弟。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五月,为反抗金朝统治者在契丹地区大肆征兵,随兄起义,十二月,拥兄称帝,建元“天正”,自任六院司大王。次年六月,与金右副元

  • 管理火药局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机构。顺治元年(1644)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委官制造火药,命大臣督理之。雍正三年(1725)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一由大臣中钦派,一由本部尚书、侍郎内拣派。掌理存贮火药,别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