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歌
源见“舜弦”。指颂扬明君惠政之歌。唐赵彦昭《奉和幸长安故城未央宫应制》:“茨室留皇鉴,熏歌盛有虞。”
源见“舜弦”。指颂扬明君惠政之歌。唐赵彦昭《奉和幸长安故城未央宫应制》:“茨室留皇鉴,熏歌盛有虞。”
清刘云份编。无卷数。选录中晚唐姚合、周贺、戎昱、韩偓、唐求、沈亚之、储嗣宗、曹邺、姚鹄、邵谒等10家诗,与其《十三唐人诗》中10家相同。两书版式亦极相近。疑本书乃就《十三唐人诗》改易而成。无目录,无评
【生卒】:?-964后周世宗子。显德年间封纪王,宋初卒。(,参见《新五代史》)
①南齐置,为安蛮左郡治。治所在今湖北黄陂县北木兰山附近。以木兰山为名。梁改为梁安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复改为木兰县。大业初属永安郡。唐武德三年(620)废。②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置,属呼兰府
官名。春秋齐置。太史属官,掌书国史。《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大史书曰: ‘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新序·节士》:“(齐崔杼杀太史)南史氏,是其族也,闻太史尽死,
战国齐驺奭长于修饰文辞,如雕镂龙文,人称“雕龙奭”。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后因以“雕龙”为称美人善于写作之典。张说《扈从幸韦嗣立山庄应制》:“舞凤迎公主,雕龙赋婕妤。”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翦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翦蠹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翦氏”。
明代学校制度。国子监监生学习一定期限后,可以父母俱在为名,请求回家肄业读书,并可复班。明后期,例监日多,凡纳粟、纳银者,俱照例放回。有未冠纳粟监生,自入监时计算,在乡长达十年,始允复班。
读音:Lǒnɡ/Loong, Lung【综】 源出不详。台湾台北有此姓(68,261)。
见“莎车”(1827页)。
唐.李延寿撰《南史.谢超宗传》:“凤(指谢凤,他是晋谢灵运之子,早卒)子超宗。随父凤岭南,元嘉未得还。与慧休道人来往。好学有文辞,盛得名誉。选补新安王子鸾国常侍。王母殷淑仪卒,超宗作诔奏之,帝(宋武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