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字典目录-汇聚中外经典 >历史百科>历史典故>死得其所

死得其所

所,处所。得其所,得到应有的归宿。死得是地方,即指有意义,有价值。语本北魏张普惠。张普惠,字洪赈,常山九门(今河北正定)人,专心坟典,受士人称赞。作谏议大夫时,当朝灵太后的父亲司徒胡国珍亡故后谥号“太上秦公”,普惠认为前代帝后的父亲从未加以“太上”之号,上表劝道:“《礼记》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尊无二上……’。”指出尊父为“太上”是帝王的大礼。于是太后亲到胡宅,召集王公及五品以上官员议定,并派使者召来普惠。任城王澄等参与议定的人,都因肃宗年幼灵太后当朝执政相顺从,并且与普惠辩论,然而普惠抗争不惧,应对如流,但最终群臣仍以“请依前诏”上奏。只是,太后也没降罪普惠。最初普惠被召时,使者伫立催促,他几个儿子忧惧涕泣,普惠正言劝解说:“我执掌谏议的职责,如不言人所难言,不谏人所难谏,就是唯诺小人,旷官尸禄。人皆有死,如死得其所,有什么可遗憾的!”等到他平安回家,亲朋都为他的幸运,向他表示祝贺。中山杜弼更写信赞惠道:“虽向难锋至,而应对响出……终使庶僚拱默。虽不见用于一时,固已传美于后代。”

【出典】:

《魏书》卷78《张普惠传》1735页:“初,普惠被召,传诏驰骅骝马来,甚迅速,伫立催去,普惠诸子忧怖涕泣。普惠谓曰:‘我当休明之朝,掌谏议之职,若不言所难言,谏所难谏,便是唯唯,旷官尸禄。人生有死,死得其所,夫复何恨。然朝廷有道,汝辈勿忧。’及议罢,旨劳还宅,亲故贺其幸甚。”

【例句】:

《金史·忠义传一》:“国家有难,在朝者死其官,守郡邑者死城郭,治军旅者死行阵……皆其所也。故死得其所,则所欲有甚于生者焉。”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37回:“贤哉徐母……伏剑同流,断机堪伍,生得其名,死得其所。贤哉徐母,流芳千古。” 明·李贽《焚书·何心隐论》:“死得其所,公又何辞焉?”


述补 得其所,得到合适的地方。指死得有意义、有价值。语本《左传·文公二年》:“瞫曰:‘吾未获死所。’”郭沫若《革命春秋·北伐途次》:“他们的血是有代价的,他们~,是死而无憾。”△褒义。多用于形容死得有价值。↔死无葬身之地 虚生浪死


【词语死得其所】  成语:死得其所汉语词典:死得其所

猜你喜欢

  • 开印

    见“封印”。

  • 范通

    【介绍】:南北朝时后梁顺阳人。范迪弟。文采劣于迪而经术过之。仕萧詧,位至中卫、东平王长史。

  • 唐奉一

    【介绍】:唐齐州人。登进士第。武则天时历官御史、构陷唐宗室颇多,时称酷吏。武周万岁通天元年,以比部郎中充榆关道安抚大使武三思之掌书记。神功元年,以给事中为河北行军长史,从武懿宗讨契丹。累官兵部尚书,迁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李巢

    【介绍】:唐魏州昌乐人。李义琰子。幼豪俊,善骑射,不治细行。拜监察御史,迁殿中尚书。上书忤旨,贬龙编主簿。

  • 桃槐

    西域古国名。有谓在今帕米尔阿赖谷地一带。西汉武帝(公元前114—前87年在位)时有户700,口5000,胜兵1000。属西域都护。居民从事游牧。

  • 李文镇

    北宋置,属安丘县。在今山东诸城市西北里文。近安丘市界。

  • 沙麻部

    唐、宋乌蛮部落之一。居处中州(今四川雷波县西南雷池乡)。元至元十年(1273)内附,十四年(1277)置中州。大理置,治今四川省雷波县西南瓦岗。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置中州,二十二年降为中县。

  • 陶朱公养鱼经

    见《养鱼经》。

  • 黄埇江

    在今广西藤县东。《方舆纪要》 卷108藤县: 黄埇江 “在县东五里。……北流入于郁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