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字典目录-汇聚中外经典 >历史百科>历史典故>既往不咎

既往不咎

原为孔子告诫他的学生宰予对鲁国政治表态要谨慎。如果事情已经过去,就不要再去评论其是非曲直。后则泛指过去做了错事,不予追究。鲁哀公要修复火灾毁坏的社坛,向宰我询问社坛周围应植什么树木。宰我回答说,夏朝植松树,商朝植柏树,周朝植栗树。其所以周朝用栗树,是因为栗与战慄之慄同音,植上此树能够使人战慄不安,便于统治。孔子知道后,对宰我说,已经做了的事就不要再解释了;事情已经实现了,就不要再去阻止;如果事情已经过去,也就不要再追究了。

【出典】:

《论语·八佾》:“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人战慄。’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例句】:

西晋·陈寿《三国志·魏书·曹爽传》注:“中护军蒋济表曰:‘毕轨前失,既往不咎,但恐是后难可以再。’”


述宾 咎,责备。对过去的错误不再责备。《痛史》13回:“~,以后再办起事来,审慎点就是了。”△用于对待别人错误的态度。也作“不究既往”、“不咎既往”、“不追既往”。


对以往的过失、罪责不予追究,谓之 “既往不咎”。

“既”,已。“往”,以往、过去。

“咎”,过失、灾祸。《说文·人部》: “咎,灾也。”段注: “《小雅·伐木》传曰: ‘咎,过也。’《北山》笺云: ‘咎犹罪过也。’”罪过、过失会带来灾祸。 “咎由自取”,即谓罪过或灾祸由自己造成。《易》中 “无咎”即谓无过或无灾。

那么,“不咎”为什么是不予追究之意呢?

“不咎”,就是 “不以……为咎”,即 “不以过错或罪责为过错、罪责”。因此,引申为不予追究之意。所以, “既往不咎”即谓对过去的过失或罪责不予追究之意。

语出 《论语·八佾 ( yì) 》: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孔子的这番话,是针对学生宰我回答鲁哀公的问题而说的。鲁哀公问宰我,做土地神的神主用什么树木。宰我回答说: “夏代用松木,商代用柏树,周代用栗木。用栗木的意思是使老百姓心中感到害怕,战战栗栗 ( 慄慄) 。”孔子是维护周礼的,听了宰我这样的回答大为不满,责备地说: “做了的事不用再说了,结束了的事不要再劝阻,已经过去了的就不要再追究了!”

“既往不咎”亦可说成 “不咎既往”。


【词语既往不咎】  成语:既往不咎汉语词典:既往不咎

猜你喜欢

  • 清阳门

    十六国南凉都城姑臧城 (今甘肃武威市城) 城门。《晋书· 秃发傉檀载记》: 义熙二年 (406),后秦拜傉檀为凉州刺史,镇姑臧,原刺史王尚 “出自清阳门” 前往迎接。《晋书· 秃发利鹿孤载记》 记姑臧

  • 捐监

    明清捐纳事例之一。指由生员或普通身份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初推行于明景泰年间,报捐者仅限于生员,后来普通身份之人可以报捐,称例监。

  • 鼓城

    ①今江苏武进县东北二里。《方舆纪要》 卷25常州府武进县: 鼓城 “有方圆二城,东西相对。或作虎城”。②战国时齐邑,在今山东长清县西。《战国策·赵四》: “齐闻此必效鼓。” 即此。《魏书·地形志》:卢

  • 卧瓮间

    源见“瓮间吏部”。形容酒后醉态。宋陈与义《同家弟用前韵谢判府惠酒》诗:“衔杯乐圣便称贤,无酒犹堪卧瓮间。”

  • 爰丝

    即袁盎。他因劝阻汉景帝立梁孝王为太子而为梁王的刺客杀害。吴融《偶题》:“莫道精灵无伯有,寻闻任侠报爰丝。”参见“袁丝伏剑”。

  • 幡校

    军官名,汉置,掌幡旗的军校。幡,一种窄长的竖旗,垂直悬挂。《汉书·成帝纪》:“(元延二年)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注:“如淳曰:合军聚众,有幡校击鼓也。”

  • 左西曹

    官署名。晋朝司徒府特设属曹,位在诸曹上。南朝沿置。长官为掾。

  • 赤虹化玉

    晋.干宝《搜神记》卷八:“孔子修《春秋》,制《孝经》,既成,斋戒,向北辰而拜,告备于天。天乃洪郁起白雾,摩地,赤虹自上而下,化为黄玉,长三尺,上刻有文。孔子跪受而读之,曰:‘宝文出,刘季握。卯金刀,在

  • 王鲁斋遗集

    书名。南宋王柏撰。发挥程朱理学,对汉代经学多有怀疑。《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斥其“好妄逞私臆,窜乱古经”。原集七十五卷,已佚。其十三世孙承秀重辑《遗集》十三卷。《四库全书》二十卷本为清康熙间冯如京所刻,外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