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与:给予。咎:灾祸。 天给你,你不要,反而会遭殃。 表示不要错过应得的机会。语出《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吴王使公孙雄肉袒膝行而前请成,勾践不忍,欲许之。范蠡曰:‘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则不远,君忘会稽之厄乎?’”《后汉书.袁绍传》:“(郭)图等曰:‘公师徒精勇,将士思奋,而不及时早定大业,所谓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此越之所以霸,吴之所以灭也。’”唐.陈子昂《为乔补阙论突厥表》:“古语云:‘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今天意厚矣,陛下岂可违之哉?”
与:给予。咎:灾祸。 天给你,你不要,反而会遭殃。 表示不要错过应得的机会。语出《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吴王使公孙雄肉袒膝行而前请成,勾践不忍,欲许之。范蠡曰:‘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则不远,君忘会稽之厄乎?’”《后汉书.袁绍传》:“(郭)图等曰:‘公师徒精勇,将士思奋,而不及时早定大业,所谓天与不取,反受其咎,此越之所以霸,吴之所以灭也。’”唐.陈子昂《为乔补阙论突厥表》:“古语云:‘天与不取,反受其咎’。今天意厚矣,陛下岂可违之哉?”
又作挦思干、撒马耳干、撒马儿罕、邪米思干、薛米思干、薛米思坚、薛迷思加、薛米则干、换思干、换斯干。即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辽保大三年(1123)耶律大石大败西域诸国十万大军于此。《辽史·天祚皇帝纪·
官署名。南朝梁、陈分武库为南、北署。各设令、丞各二人。掌保管兵器。隶都官尚书所领库部曹。隋省并“武库署”。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宋兴化军仙游人,字元瞻。傅伫子。高宗绍兴三十年进士。授潮阳县尉,改知平阳县。擢监察御史,甚为孝宗信任。除太府少卿,轮对,请择端谨诚悫之士以备宫僚,帝从之。历宗正少卿、提点刑狱,官终直龙图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外史下大夫属官,员十二人,掌书籍文字的校正。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周礼》无此官。北周春官府外史下大夫所属有校书下士十一人,正一命,
二卷。辑佚书,清马国翰辑。韩氏即汉韩婴,据《汉书·儒林传》,韩婴燕人,生卒年不详,文帝时博士,景帝时官至常山太傅,精于《易》,以诗闻名。《汉书·艺文志》易十三家中有韩氏二篇,《注》云即《韩氏易传》。或
清末民初教育界团体。光绪三十二年(1906)经学部奏准,公布《教育会章程》,在各省、府、厅、州、县广设教育会,以“辅助教育行政,图教育之普及”为宗旨。会务主要有:研究教育,培训师资,调查教育,条陈当局
【介绍】:清直隶献县人,字迟叟,号竹厓。康熙五十二年举人,官姚安知府。有《唐韵考》、《玉台新咏考异》、《杜律疏》。
1814—1877清江苏常熟人,字玉甫。翁心存子,同龢兄。庠生。以父荫授兵部主事。咸丰十年(1860)升员外郎。同治元年(1862)后出任地方司道。长于理事,曾办理湘军裁撤事。十年升陕西巡抚。十三年授
五代周显德三年 (956) 置,治所在渤海县(今山东滨州市北滨城镇)。北宋辖境相当今山东滨州、沾化、博兴、利津等市县地。明属济南府。清雍正十二年 (1734) 后不辖县,属武定府。1913年改为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