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茂攘羊
同“卓茂解骖”。羊,当为马之讹。清袁枚《答严东有》书:“较之卓茂攘羊,不疑盗嫂,受诬尚小。”
同“卓茂解骖”。羊,当为马之讹。清袁枚《答严东有》书:“较之卓茂攘羊,不疑盗嫂,受诬尚小。”
商代古族名或国名。殷墟甲骨卜辞有“正人方”。因卜辞中“人”字书为“?”或“”和“夷”字写作“?”相混,故后人又称“人方”为“夷方”。又因“夷”字初义和含有“主”义的“尸”字相通,故亦称“尸方”。皆指商
十四卷,清易家霖修,傅为霖纂。易家霖,曾任简州知州。傅为霖,州人。《简州续志》光绪二十三年(1897)刻本,共十四卷。此志掇旧志,佚者增,阙者补,无事实者,亦存其目。末附质疑十数则。其自谓欲仿武功,朝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①指本质与现象。本,指无声、无形、不可闻见感知的本体;末,指有声、有形、可以感知的事物。《庄子·天下》评述老聃、关尹之学,谓其“以本为精,以物为粗”。将“本”与“物”相对待。三国魏王弼《老子指略》:“
读音:gǔ lì gàn敕勒别部骨利干,其地昼长夜短,以部为氏。(见《唐书·回鹘传》)
明洪武二十七年 (1394) 改肃州路置,属陕西行都司。治所即今甘肃酒泉市。辖境相当今甘肃嘉峪关、金塔、酒泉三市县及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部地。清雍正二年 (1724) 废。见“肃州(1)”。
明代民养官马法之一种。始于正统十四年(1449),以*土木之变后,调发民间所养马匹一时难及,遂令顺天府(治今北京)原养种马人户,交出所养种马,改养备用之马,以供京营骑操调用。后各边有事,亦有调用者。弘
源见“献曝”。喻指微薄的贡献。章炳麟《记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人情葆爱其所躬行,而欲施之邻里,野人奏曝,自古而有之。”主谓 野人,古代对没有爵位的人的称呼,一般指农民;曝,晒。农夫要把晒太阳的好处奏
读音:Yáo【音】 又音Tiào(17)。【源】 ①铫,国名,见韦昭《国语注》。盖以国为氏(11,60,62)。②其先为姚氏,避难去女从金为铫氏(7,24,62)。【望】 颍川(17,60,418)。
官署名。唐天宝十一载(752),改兵部所属驾部为司驾。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