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字典目录-汇聚中外经典 >历史百科>历史典故>三夫之对

三夫之对

《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参杀人。’其母惧,投杼逾墙而走。夫以曾参之贤,与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则慈母不能信也。”

战国时,费地有与曾参同姓名的人杀了人,就有人连续三次告诉曾子之母说你儿子杀人了。虽是讹传,但三次袭来竟使曾子之母动摇了原来的信心,投杼越墙而逃走。后用为咏流言足以惑人之典。

《晋书.王濬传》:“浑(王浑)又腾周浚书,云濬军得吴宝物。濬复表曰:‘……夫曾参之不杀人,亦以明矣,然三人传之,其母投杼。今臣之信行,未若曾参之著;而谗构沸腾,非徒三夫之对,外内扇助,为二五之应。’”


见“三夫之言”。《晋书·王浚传》:“今臣之信行,未若曾参之著;而谗构沸腾,非徒~,外内扇助,为二五之应。”


【词语三夫之对】  成语:三夫之对汉语词典:三夫之对

猜你喜欢

  • 两如直

    《论语.卫灵公》:“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后因以“两如直”谓不论国家治乱,个人均像箭一样,直道而行。《文选.谢灵运〈还旧园作见颜范二中书〉诗》:“事踬两如直,心惬避三贤。”李善注:“言史

  • 三史拾遗

    五卷,清钱大昕撰。作者详见前条。此书是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刊成后,续有所得编成。共五卷,《史记》一卷,《汉书》二卷,《后汉书》一卷,《续后汉书》一卷。《史记》后附宋本跋二篇,《续后汉书》后附宋本牒一篇

  • 金坛围城记事诗

    书名。清于桓撰。共录七律二十四首,有注,记咸丰十年(1860)太平军李世贤部围克江苏金坛时敌对双方的情况。光绪二十四年(1898)刊印。后收入《太平天国丛书十三种》第三辑。

  • 灵昌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置,属滑州。治所在今河南滑县西南。《元和志》卷8:“取灵昌津以为名。”大业初属东郡。唐属滑州。五代唐同光元年(923)以避讳改为灵河县。古县名。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治今河

  • 考差

    科举考试用语。又称考试试差。清代选派乡试正、副主考官的考试。清初,各省乡试正、副主考官由礼部、吏部共同从保举的翰林、六科及各衙门堂官中遴选派出。雍正三年(1725),以正、副主考从前未尝试其文艺,间有

  • 呼厨泉单于

    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持至尸逐侯单于之弟。汉献帝兴平二年(195)立,因部众叛乱,不得归,随献帝辗转长安、洛阳、许(今河南许昌东)。建安初,归领其众。建安二十一年(216)入朝,被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西

  • 高荫爵

    【生卒】:1655—1712【介绍】:清奉天铁岭人,隶汉军,字子和。康熙初谒选得直隶蠡县知县,请发仓赈灾,上官不许,以解官力争获准。官至直隶口北道,有惠政。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敕杖

    皇帝亲自下令,对官员用杖责打,称“敕杖”。

  • 文王

    渤海国第三世王大钦茂的谥号。取意于其人于唐开元二十五年(737)继位后,偃武修文,使渤海区内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皆得到迅速发展,一生以“文治”著称。钦茂于唐贞元九年(793,一作十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