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警务科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非常保安事,如检查新闻杂志及各类图书之出版,访查集会、结社、凶器及危险物品等。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非常保安事,如检查新闻杂志及各类图书之出版,访查集会、结社、凶器及危险物品等。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明永乐五年(1407)置,属奴儿干都司。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乌苏里江支流阿古河流域。后废。
官署名。元制,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所属有河东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与安邑等处解盐管民提领所,各置正提领一人,从八品;副提领一人,从九品;以管理本处盐场民户。
二十二卷。明冯从吾(约1603年前后在世)撰。冯从吾,字仲好,长安(今陕西西安)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谥恭定。著有《冯少墟集》、《元儒考略》、《冯子节要》、《古文
见“本雅失里”(489页)。
《汉武故事》:“上(汉武帝)尝辇至郎署,见一老翁,须鬓皓白,衣服不整。上问曰:‘公何时为郎,何其老也?’对曰:‘臣姓颜名驷,江都人也,以文帝时为郎。’上问曰:‘何其老而不遇也?’驷曰:‘文帝好文而臣好
三十一卷。宋魏了翁(详见《周易要义》)撰。此书亦其所辑《九经要义》之一。其体例亦同于诸经要义,乃节录先儒注疏之文,每条之前,各为标题,而系以先后序第。魏了翁《李明复春秋集义序》云:“余尝览诸儒之传,至
对录为进士而未直接任官者的称呼。明洪武十八年(1385)始定,给以禄米,于诸司观政,使其谙练政体,然后擢任之。除入翰林院称庶吉士外,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诸署仍称进士。三年后即选京职。
官署名。战国秦国置。主管官营手工业。《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县工新献,殿,赀啬夫一甲。”
【生卒】:?—231【介绍】:三国魏河间鄚人,字乂。汉末从韩馥镇压黄巾,为军司马。馥败,归袁绍。官渡战后,归曹操,拜偏将军,封都亭侯。从攻邺,击袁谭,破马超,攻张奂等。魏文帝时迁左将军,封鄚侯。明帝太
一卷。清俞樾(详见《群经平议》)撰。此书主要内容是解说经义,只“汉唐改笞法”、“三门转漕”、“神臂弓”、“劈正斧”几条无关经义。在“文王受命称王改元说”中,认为文王受命改元,为古今一大疑,其实不值得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