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事史
官名。唐置,见“大理寺评事”。
官名。唐置,见“大理寺评事”。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亦称果、夹哥。旧时瑶族地区一种集体经济组织。以血缘或地域关系为基础,推选愿为本果服务者一人为果头,负责向邻近其他民族交涉买山、租山。各户按份数出劳动力耕耘,产品实行平均分配。
俗称买卖城。清北境中俄交界通商口岸。其地本属土谢图汗部中左翼末旗。清初设有市街,为中俄商人交易场所,因该处有恰克图小河得名。雍正五年 (1727),《中俄恰克图条约》 于此草签,划定中俄中段边界,恰克
亦名内城。都城中居宫城之外、郭城之内的区域,外围以城墙。是各部衙署、其他皇室成员居所、太庙、社稷及宫苑所在地。
【介绍】:清江西新建人,字知畏。雍正十年举人,官湖南布政司库大使。以亲丧归。晚肆力理学。工诗,淳古有真意。有《檀园初稿》。
即拉孜。今西藏拉孜县东北拉孜。《清一统志·西藏》 藏地诸城: 章拉则城 “在日喀则城西北八百十里”。又作拉孜、将罗尖。清康熙间置,在今西藏自治区拉孜县东北拉孜区。
见《广弘明集》。
《史记.太史公自序》:“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裴骃集解引晋灼曰:“引名责实,参错交互,明知事情。”控:引。责:
一作处罗可汗。即“吐贺真”。
清代漕费之一种。用于红剥船。乾隆二年(1737)定漕船至通州,每船给运丁银二两,作雇用民船拨浅之用。乾隆十二年定每年征收一万四千五百余两,遇闰年加征三百余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