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营田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为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为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源见“韦弦”。比喻缓急。唐李白《任城县厅壁记》:“宽猛相济,弦韦适中。”亦借指用以警勉自己的事物。唐吴兢《贞观政要.论君道》:“公之所陈,朕闻过矣。当置之几案,事等弦韦。”【词语弦韦】 汉语词典:
《论语.雍也》:“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后以“敬而远之”表示尊敬而不亲近。隋王通《中说.天地》:“陈叔达问事鬼神之道,子曰:敬而远之。”偏正 尊敬对方,却不愿亲近。语本《论语·雍也》:“务民之义,
见“提点刑狱公事”。
三国吴太平二年 (257) 置,治所在酃县(今湖南衡阳市东)。以在湘水之东而命名。辖境相当今湖南衡东、攸县、茶陵、安仁、炎陵、常宁及衡阳市东部地区。东晋太元二十年 (395) 移治临烝县(今衡阳市)。
参见:伯通隐
【生卒】:1128——1205字子静,献州交河(今属河北)人。刻苦读书,善属文。大定中,中进士,为河间县主簿,渐迁左补阙、应奉翰林文字。章宗即位,授国子监丞兼补阙。以洁身严正授礼部郎中。明昌四年(11
【介绍】:元潭州人,字元德,号平远,又号太初道人,合二号为平初,又云静华翁。赵葵子。官至湖南宣慰使,善画墨竹,长竿劲节,风致甚佳。
西魏废帝二年(553)改金城县置,属枹罕郡。治所即今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南古鄯镇。《元和志》卷39龙支县:“西南有龙支谷,因取为名。”一说在今甘肃永靖县北。唐属鄯州,上元后陷于吐蕃。古县名。北魏初于
比喻烹制珍奇的肴馔。李贺《将进酒》:“烹龙炮凤玉脂泣,罗帏绣幕围香风。”
四卷。清于鬯(生卒年不详)撰。于鬯字香草,南汇(今属上海市)人。于氏于经子皆有论述,统名所著书曰《香草校书》、《香草续校书》。是书系《香草校书》之末四卷。依《说文》部次随文附说,广为征引清代注释《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