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敖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军政,领兵征战。相当于别国的司马官。《左传·桓公十一年》: “莫敖患之。”杨伯峻注: “莫敖,楚国官名。即司马。此时之莫敖,盖相当大司马之官,但以后楚又另设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莫敖则位降至左司马之下。”
官名,春秋时楚国设此官,地位仅于令尹(宰相)。《左传·襄公十五年》:“屈到为莫敖。”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军政,领兵征战。相当于别国的司马官。《左传·桓公十一年》: “莫敖患之。”杨伯峻注: “莫敖,楚国官名。即司马。此时之莫敖,盖相当大司马之官,但以后楚又另设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莫敖则位降至左司马之下。”
官名,春秋时楚国设此官,地位仅于令尹(宰相)。《左传·襄公十五年》:“屈到为莫敖。”
见“章佩监”。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二年置章佩监,至大元年升为院,秩从二品,掌御服宝带、后妃首饰等物,至大四年复称监。见《元史·百官六·章佩监》,参看“章佩监”条。
读音:Dìngdiē【综】 西藏察隅僜人姓(171)。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主侦察敌情的军吏。《国语·晋语七》: “知张老之智而不诈也,使为元候。”武官名。春秋时晋国中军候奄的别称。《国语·晋语七》:“(公)知张老之智而诈也,使为元候。”参见“候奄”。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
【介绍】:明浙江乌程人,字季默,号藻泉。凌震子。少承家学,又从施青阳先生游。博览百家,试必高第,然患心疾,每试不能终卷。嘉靖十九年始以选贡中乡试。授全椒知县。历刑部员外郎,有政绩。与人和而介,然按治不
交错纷杂貌。杜甫《渼陂西南台》:“错磨终南翠,颠倒白阁影。”
【生卒】:467-502宣茂弟。举秀才,迁著作佐郎。为南赵郡太守。在任九年,政绩颇佳。卒。
【生卒】:748-805字相明,宁子。为侍御史,受宰臣窦参等诬害下狱。后拜虔、常、宣三州刺史及宣歙观察使,皆有政声。(,参见《新唐书》)【生卒】:748—805【介绍】:唐怀州河内人,字相明。穆宁子。
见“钦廉防城起义”(1670页)。
【生卒】:1701——1784字翰文。江南长洲(今江苏苏州)人,翰林院侍讲彭定求之子。雍正五年(1727)状元。历官刑部侍郎、左都御史、兵部尚书。乾隆中,先后上疏言赈灾弊病,请疏治浙江湖河、禁江南征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