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吏
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晋朝,凡郡、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
1、将军属吏,总掌营事。《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
2、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
汉朝丞相(三公)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晋朝,凡郡、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五百以上置四十人,千户以上置五十三人,千五百以上置六十八人,三千以上置八十八人。
1、将军属吏,总掌营事。《后汉书·百官志一·将军》:“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其职吏部集各一人,总知营事。”
2、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员。
姓萧,小字月里朵。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祖母。玄祖※耶律匀德实妻。生4子:麻鲁、岩木、释鲁、撒刺的。第四子撒刺的为阿保机之父,即德祖。其夫匀德实为部落联盟军事首领,在内部争权斗争中,为耶律狼德杀
官署名。明朝于内廷之中设,掌一应选婚、选驸马、诞皇太子女、选择乳妇等事。设提督太监一员,由司礼监掌印太监或秉笔太监兼摄之;又设掌司、写字、管事、长随等,无定员,皆以宦官为之。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
安置罪犯劳作的场所。清末置,专门安置轻罪人犯并强制其工作习艺。初属巡警部,后改属民政部管辖。自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以来陆续开办,多由庙宇仓廒改设。无监狱的州县并有兴办习艺所以代替监狱者。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篇名。梁启超撰,署“中国之新民”。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正月开始在《新民丛报》连载,至次年九月而止,共二十节。宣传新民为中国今日第一急务,逐一论列新民之道,包括公德、国家思想、进取冒险、权利思想、
读音:Běiqiū历史上罕见之复姓。《姓氏词典》有载,其注“北丘”云: “又作北邱。以居住地为姓氏。” 详见“北丘” 条。
同“百废俱兴”。钱基博《吴禄贞传》:“在边三年,百堕俱举,而刊有《延吉边务报告》四册,则其客江阴 章钟祚搜辑禄贞在边之书牍也。”见“百废俱兴”。钱基博《吴禄贞传》:“在边三年,~,而刊有《延吉边务报告
地名。亦称平南、配拿木、巴囊、巴朗、白拉、白浪木、巴纳木宗等。相传13世纪西藏著名喇嘛译师巴扎·尼玛扎巴、纳朗·多吉敦炯两人曾同在此地念经,后取二人姓名之首,合称“白郎”。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年楚河中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七月,掌控鹤士。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为卫候直都指挥使司。
阿拉伯旅行家。十世纪中期,留居中亚布哈拉萨马尼王朝国王纳昔儿宫廷。五代后晋天福六年(941),随中国使者东游,曾至中国都城以及西藏、新疆等地。后经印度西归,据其见闻写成游记。原书久佚,其残存部分有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