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御史九条
汉初对于三辅地区惩治不法、整顿吏治的规定。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词讼、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作非所当服,凡九条。
汉初对于三辅地区惩治不法、整顿吏治的规定。惠帝三年(公元前192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不法事:词讼、盗贼、铸伪钱、狱不直、徭赋不平、吏不廉、吏苛刻、逾侈及弩力十石以上、作非所当服,凡九条。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清宣统三年(1911)置,属四川省。治所即今西藏江达县东北同普。后属西康川边道,改设江达宗。古旧县名。原为德格土司地方,清宣统元年(1909年)改土归流设同普县,治同普(今西藏江达县东北同普)。原属川
【介绍】:韩愈作。于贞元二十年(804)春至连州时。贞女峡,在今湖南桂阳县。此诗短短六句,既形象生动地描写了贞女峡高峻险要的形势,又描写了峡中江水一泻百里奔腾翻滚的声势,及人身临其境惊心动魄的感受。近
读音:Gōngyuè【综】 周有公阅休,为隐士,见《庄子》(11,17,21,60)。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考略》 收载。其据《庄子》注云: “周有公阅休。”未详其源。
十一卷。明蔡士顺撰。士顺字考来,吴县(今属江苏)人。该书以编年体记明天启元年(1621)至崇祯元年(1628)事。卷一至卷十汇辑天启朝奏疏诏旨,按日排比,间加以论断。末一卷为召对录。有明崇祯刻本。
1、唐宋宰相处理政务的地方。《资治通鉴》唐天宝二年:“李林甫领吏部尚书,日在政府。”注:“政府,谓政事堂。”《宋史·欧阳修传》:“其在政府,与韩琦同心辅政。”2、指政权机关。如民国时的“国民政府”等。
【介绍】:北魏宗室,鲜卑族,字寿安。涉猎书传,颇有文才,为孝文帝所知,自元士迁齐州刺史。孝明帝时累迁吏部尚书,唯事货贿,授官大小,皆有定价。孝明帝正光五年,秦州、南秦州城民起义,杀刺史李彦、崔游。脩义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调解民众纠纷。《周礼·地官》: “调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凡过而杀伤人者,以民成之。鸟兽,亦如之”。官名。周置,掌调解仇怨,
唐.李绰《尚书故实》:“郑广文(虔字广文)学书,而病无纸,知慈恩寺有柿叶数间屋,遂借僧房居止。日取红叶学书,岁久殆遍。后自写所制诗,并画同为一卷,封进玄宗。御笔书其尾曰:‘郑虔三绝’。”此事又见唐.封
见“屈出律”(15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