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军粮台
清代湘军中管理饷械等事务机构。设总理事务一人,由主帅委派,总领台务。其下分立文案、内银钱、外银钱、军械、火器、侦探、发审、采编八所,分派委理各若干人。办理各所事务。
清代湘军中管理饷械等事务机构。设总理事务一人,由主帅委派,总领台务。其下分立文案、内银钱、外银钱、军械、火器、侦探、发审、采编八所,分派委理各若干人。办理各所事务。
一卷。清莫友芝撰。友芝(1811-1871)字子偲,号郘亭,自号与俦子,晚年号眲叟。贵州独山县人,祖籍上元(今南京市江宁县)。道光十一年(1831年)举人,以荐特诏知县发江南,不就。少年时居遵义,与郑
见“恤品路”(1724页)。
宦官。与景嵩同得明帝信任。黜元叉亦有功。灵太后信元叉妻谗言,出畅为顿丘太守。不久,遣人将其捕杀。(,参见《北史》)【介绍】:北魏人。孝明帝时阉人,为小黄门。每乘间言元叉之恶于帝,叉之出,畅颇有力焉。胡
锁儿哈之子。随从定宗出讨万奴有功。死后,袭封昌王,谥忠靖。
同“自郐以下”。卜世藩《和张馀德》:“又不见纷纷师说立郑 马,义理程 朱自郐下。”
字贤籀,瓒子。出继嵩后,袭道王爵。卒,无子,国除。(,参见《北史》)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尚书.虞书.尧典》:“流共工于幽州。”《史记.五帝本纪》:“共工果淫辟……于是舜归而言之于帝,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相传舜辅尧政后,把“四凶”之一的共工流放到幽州。后多用以比喻惩办坏人或贬谪罪
清末湖南仿效西方警察制度创设的机构。光绪二十四年(1898)三四月间成立于长沙。由官倡商助、地方士绅和维新志士参与。以去民害、卫民生、检非违、索罪犯为立局大旨,维护官绅士商利益。黄遵宪等议定章程四十条
官名。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② 清末学部会计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理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