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字典目录-汇聚中外经典 >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掖庭令

掖庭令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由永巷令改名,隶少府,有八丞。掌后宫宫女及供御杂务管理宫中诏狱,由宦者充任,侍从皇帝左右,权势颇重。属官有掖庭户卫、掖庭狱丞、少内啬夫、暴室丞、暴室啬夫等。东汉沿置,秩六百石,名义上隶少府,有左右丞、暴室丞各一员。掌后宫贵人采女事。魏、晋改隶光禄勋,任用士人。南朝不置。北齐复任宦者,为长秋寺掖庭署长官。隋初置二员,正八品,为掖庭局长官,隶内侍省。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局为署,参用士人,隶长秋监。唐朝复为内侍省掖庭局长官,用宦者,员二人,从七品下,掌宫人簿帐、女工之事。金朝为卫尉司掖庭局长官,正九品,掌皇后宫事务。


官名,汉置,俸六百石,宦者,掌后宫贵人采女事。有左右丞各一人。暴室丞一人。宦者,掌中妇人疾病者,就此室治;皇后、贵人有罪,也就此室。有吏从官一百六十七人,待诏五人,吏员十人。见《后汉书·百官志》。《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掖庭令辅等在后庭左右。”参看“掖廷”条。

猜你喜欢

  • 刑律草案

    法律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由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制定。分总则与分则两编。第一编总则,为全编纲领,下分十七章八十七条。规定刑法之效力、犯罪与量刑及各种处理原则,诠释刑律中用语之意义、规定其范围之

  • 坦斋通编

    一卷。南宋邢凯(生卒年不详)撰。此书原来不著撰人姓名,《说郛》收入此书时,题曰宋邢凯撰。邢凯生平事迹不详。书中记载乾道辛卯(1171)王宁为武宁宰,其家充任里正,可知邢凯为武宁(今江西武宁)人。书中记

  • 木戛暴

    读音:Mùgābào独龙族姓氏。云南之贡山有分布,汉意为“崖蜂”,以为姓。或取“木戛暴”之首音谐以汉字“木”而为单姓。

  • 陈拾遗

    【介绍】:见陈子昂。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顾礼

    【介绍】:明苏州府昆山人,字元礼。洪武初以才能征,官刑曹,擢侍郎,以例免。寻起为户部侍郎,进尚书,改刑部。卒于官。

  • 朱亥之椎

    同“朱亥袖椎”。明许自昌《水浒记.遣讯》:“勇能挟荆轲之剑,义堪提朱亥之椎。”

  • 遥领

    官制用语。北宋初,为奖励武臣,多赐带未收复地区防御、团练使、刺史等衔,称为遥领。其后又多以文臣知州、府事,武臣又多有军事差遣,实赴本任者不多,节度使、节度观察留后、防御使、团练使、刺史遂用为武臣阶官,

  • 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

    受了人的恩惠,即应为人分担祸患。《史记.淮阴侯列传》:“汉王遇我甚厚,载我以其车,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吾闻之,乘人之车者,载人之患;衣人之衣者,怀人之犹;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岂可以乡利倍义予!

  • 任鹄

    【介绍】:五代末至宋初人,字射己。居衡山,与廖融、王正己等往来酬唱,无意仕进。《全唐诗补编·续补遗》存诗2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