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科给事中
官名。明清户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为正九品。建文 (1399—1402) 中改为从七品。宣德八年 (1433) 增一人,专理黄册。万历 (1573—1619) 中裁三人。又南京户科亦设二人。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汉给事中二人。康熙四年 (1665) 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秩正五品。掌稽核财赋,注销户部文卷之事。
官名。明清户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 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八人,为正九品。建文 (1399—1402) 中改为从七品。宣德八年 (1433) 增一人,专理黄册。万历 (1573—1619) 中裁三人。又南京户科亦设二人。清顺治 (1644—1661) 中沿设,汉给事中二人。康熙四年 (1665) 改设满、汉各一人。初制为从七品,雍正七年 (1729) 升秩正五品。掌稽核财赋,注销户部文卷之事。
?—172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系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官员,后为拉藏汗属下。康熙四十五年(1706),受命管理后藏娘区军队。五十六年(1717),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军侵扰西藏,包围拉萨,他密通书
【介绍】:清江苏吴县人,字伊旦,号桐庵,一作筠庵。工画石,以淡墨作瘦石,不用渲染,而凹凸自具,其状皆苍润灵峭,尺寸间具有烟云涵蓄之妙。
清诗人。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同治(1862—1874)年间举人。著有《敦仁堂诗抄》1卷。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金末将领。契丹族。宣宗兴定(1217—1222)年间,累迁霍州刺史。四年(1220)正月,移霍州(今山西霍县)治好义堡。蒙古兵至,力战不支,兵败被执,拒诱降,被丛矢射杀。诏赠龙虎卫上将军、泰定军节度使
《吕氏春秋·察贤》:“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后因以“琴堂”为县署衙的美称。刘长卿《出丰县界寄韩明府》:“音容想在眼,暂若升琴堂。”韦应物《送唐明府赴溧水》:“到此安氓俗,琴堂又晏然
清雍正间筑,为定边左副将军和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的驻所,即今蒙古国扎布汗省会扎布哈朗特。
犹庄周梦。戴叔伦《赠韦评事儹》:“是非园吏梦,忧喜塞翁心。”参见“庄周梦”。
《论语.子路》:“定公曰:‘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人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曰:‘一言而丧邦,有诸?’孔子对曰:‘……人之言曰:“予无乐乎
清时称今河北宁晋县境内的宁晋泊为北泊。系与其南大陆泽(称南泊)相对而言。参见“宁晋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