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寇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长官,员一人,多省称为大司寇。掌刑政,主持刑法的制订与执行。正七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秋官府”。
官名。北周仿《周礼》之制设置,为秋官府的长官。《周礼》大司寇之职,掌理天下的禁令,建立王邦的三典,辅佐王对各邦国施行刑罚,督察四方。以五刑来纠察万民。《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条说:“后周秋官大司寇卿,掌刑邦国。”北周大司寇卿正七命,任此职者见《周书·闵帝纪》:“元年(公元557年)二月甲午,以高阳公达奚武为大司寇。”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长官,员一人,多省称为大司寇。掌刑政,主持刑法的制订与执行。正七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秋官府”。
官名。北周仿《周礼》之制设置,为秋官府的长官。《周礼》大司寇之职,掌理天下的禁令,建立王邦的三典,辅佐王对各邦国施行刑罚,督察四方。以五刑来纠察万民。《通典·职官五》“刑部尚书”条说:“后周秋官大司寇卿,掌刑邦国。”北周大司寇卿正七命,任此职者见《周书·闵帝纪》:“元年(公元557年)二月甲午,以高阳公达奚武为大司寇。”
南宋宝祐三年 (1255) 为抗蒙元建,属长宁军。在今四川兴文县西同心乡凌霄山上。今四十八道拐石岩上有 《宋代建城纪事石刻》。明代属戎县,为都掌族重要山城要塞。《方舆纪要》 卷70兴文县: 凌霄城,“
一卷。明张谦德(详见《清河书画舫》)撰。《瓶花谱》是一部记载有关栽植瓶花事宜的书。书前有自序一篇,张氏自称是其年轻时的著作。全书内容大致分为三部分,首先记载瓶品,其次记载花品以及折枝插贮等事,最后记载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酒的专卖事务。
同“圯桥进履”。唐李瀚《蒙求》:“子房取履,释之结袜。”
758—793渤海国公主。第三世王※大钦茂第四女,名佚。此为谥号。早年受女师之教,“敦诗悦礼”,大钦茂大兴五十六年(唐贞元九年,793)死,享年36岁。葬于今吉林省和龙县龙头山,其墓1980年10月被
【生卒】:1214—?【介绍】:宋吉州庐陵人,字子远,号磵谷。饶鲁弟子。理宗宝祐四年进士。以秉义郎为江陵教授,改潭州,宰信丰,迁提辖榷院。度宗末论罢。编《放翁诗选前集》。
源见“郢匠挥斤”。称人技艺精湛或作品文笔高妙。宋惠洪《冷斋夜话》卷一:“东坡尝曰:‘渊明诗初看若散缓,熟看有奇句……似大匠运斤,不见斧凿之痕。’”主谓 比喻人施展各种技艺娴熟精湛。语本《庄子·徐无鬼》
北齐人。北魏末曾任西河太守。以道术事高欢。武定元年(543),邙山之战时,建议高欢易赤旗为黄色,以克西魏黑帜,称“河阳幡”。入齐,任修史事,参与魏收主编《魏书》之《十志》。曾用灌钢法炼钢,并造“宿铁刀
【生卒】:1818—1858【介绍】:清湖南宁乡人,原名凌云,字沼芗。道光二十三年举人。咸丰间知贵州印江县,推行保甲法,屡挫苗教各军。旋奉命出县境攻教军,至分水垭战死。有《钜业堂稿》。
地名。一作斗六。即今台湾云林县驻地斗六镇。清乾隆二十六年(1761)移新港巡检司驻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