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司务厅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外省衙门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办理;解到人犯,移付承审之司;掌巡察出入,并管理本部吏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收受外省衙门文书,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办理;解到人犯,移付承审之司;掌巡察出入,并管理本部吏役。设满、汉司务各一人,经承二人。
参见“右詹事”。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在次要商埠,无设警察厅必要的,得设规模较小的局。依照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规定,设局长一人,承省警务处
同“桃花源”。唐汪遵《东海》诗:“同作危时避秦客,此行何似武陵滩?”【词语武陵滩】 汉语词典:武陵滩
官名。东汉隶少府所属掖庭令,员一人,以宦者任之。主宫中妇人医病事。皇后、贵人有罪亦系治之。官名。东汉掖庭令的属官有暴室丞。以宦者担任,为暴室官员。暴室是宫中的织染厂,也设有医生,宫中妇女有病到此医治;
唐贞观四年 (630) 置,属羁縻嶂州。治所在今四川若尔盖县西北。后废。
【介绍】:北魏东郡梁城人。孝文帝时为兖州从事。刺史李式坐事被收,子宪始满月,固匿之。及捕者搜宪,固以婢所产男授之,己携宪逃,遇赦乃归。后高祐为兖州刺史,嘉其节义,以为主簿。
明代轮班工匠代役之银。成化二十一年(1485)定:班匠愿出银代役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银九钱,北匠出银六钱。不愿出银者,仍旧当班。弘治十八年(1505)定,南北班匠统一每班征银一两八钱,遇闰征银二两四钱。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翟柤。在今内蒙古兴和县西北。《墨子·非攻中》:“虽北者且一、不著何,其所以亡于燕、代、胡、貊之间者,亦以攻战也。”《墨子閒诂》:“衍‘一’字。‘且’疑‘柤’之借字。”吴毓江《墨子校注》:“且一即且略
唐代吐蕃松赞干布王妃。又作尺尊公主。名贝莫萨。又作拉吉赤尊。尼婆罗(今尼泊尔)人,故又称尼婆罗妃。尼婆罗王约塞果恰之女。唐贞观十三年(639),与松赞干布联姻。增强了吐蕃与尼婆罗的和好关系。曾将不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