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等处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凡遇国家庆典,皇帝颁布赦令,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清代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数人,在本处办事。遇国家大庆典诏赦罪犯,由减等处汇集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审查具奏。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员外郎、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凡遇国家庆典,皇帝颁布赦令,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清代刑部所属机构。无额定职官,由刑部尚书酌派郎中、员外郎、主事数人,在本处办事。遇国家大庆典诏赦罪犯,由减等处汇集各省及现审案件,核议应否减免,送江苏清吏司审查具奏。
见“燃犀温峤”。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28:“温峤至牛渚,燃犀照诸灵怪。”
书名。战国魏张仪撰。《汉书·艺文志》著录十篇,列于纵横家。《隋书·经籍志》已不载。久佚。
战国楚宋玉应楚襄王之命作《小言赋》,赋成,楚王赐给宋玉云梦之田。后因以“宋玉田”指云梦地区。李白《安州应城玉女汤作》:“散下楚王国,分浇宋玉田。”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十六卷,首一卷,清聂光銮、桂茂修,王柏心、雷春沼纂。聂光銮字陶斋,四川屏山人,进士,官宜昌知府。桂茂,字香圃,满洲正蓝旗人,监生,继任知府。王柏心,字子寿,湖北监利人,进士。雷春沼,字少泉,湖北黄冈人
北盘江上源。在滇、黔两省交界处。《清一统志·大定府》:可渡河“在威宁州南九十五里。《(贵州)通志》:可渡河,在可渡站,流入盘江”。西江上源北盘江支流。在贵州省西部边境与云南省东境交界处。源于云南省宣威
【介绍】:宋池州青阳人,字鹏飞。孝宗淳熙间进士。知武康县,有善政。历司农簿、太府丞,充两淮盐铁使,政事具有规画。后擢待制。宁宗庆元间出守襄阳。
【生卒】:?—926【介绍】:代州雁门(今山西代县)人。后唐枢密使郭崇韬子。同光三年(925)随父平定前蜀。次年,与父被杀于蜀。撰《广陵妖乱记》三卷,记高骈等在扬州迷佞神仙之事,《新唐书·艺文志二》著
八卷。金末元初李冶(1192-1279)撰。李冶字仁卿,号敬斋,真定栾城(今属河北)人。生平事迹详见《测圆海镜》。此书原分四十卷,后散佚,今传本仅八卷,分经、史、子、集四类,每类各二卷。《汉书·东方朔
【介绍】:宋潭州长沙人,字谨思,号玉池先生。神宗熙宁三年进士。为大理丞,以献诗赋擢正字,迁考功郎。以坐元祐党废,出守彭门,改汝海,以宫祠罢归。有《玉池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