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字典目录-汇聚中外经典 >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保甲

保甲

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神宗时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分别设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每户两丁以上,一丁选充保丁。后改为五户一保,二十五户一大保,二百五十户一都保。保内行连坐法,以加强治安。为使与正规军互相参用,又行“上番”制度,由保正和保长率保丁分期赴县尉司和巡检司,出入巡警,教习武艺,以取代县尉司弓手与巡检司兵士。开封府界与河北、河东、陕西路保甲又实行“教阅”,即军训。哲宗以后,教阅逐渐废弛,保甲遂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


(1) 宋代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以十户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户为一都保,后改以五户为一保,二十五户为一大保,二百五十户为一都保,分别置保长、大保长、都保正和副保正。保内置保丁,每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令附保,其中家资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除禁兵器不得置外,其余弓箭等并许从便自置。保内实行连坐法,同保内有犯强盗、杀人、放火、强奸、掠人、传习妖教、造畜蛊毒,知而不告者,并依伍保法科罪。其居停强盗三人以上,经三日,同保内邻人不知情,亦得科失察之罪。为使保甲与正规军互相参用,实行“上番”制度,由都保正和保长率领保丁分期赴县尉司与巡检司,出入巡察,教习武艺,以取代县尉司弓手和巡检司兵士。又对开封府界与河北、河东、陕西路保甲实行军事训练,当时称之为“教阅”,使其起到乡兵的作用。哲宗以后,保甲军事训练逐渐废弛,成为单纯的乡村基层组织。(2) 清代的基层组织。清制每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给印牌,填写姓名、丁口,人员外出则注其所往,入则稽其所来,寺观客店亦照此办理。(3) 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基层组织。国民党政府为严密统制城乡居民,于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公布了《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施行保甲训令》及《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开始在湖北、河南、安徽三省建立保甲组织。依照《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的规定,保甲的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此外,一乡一镇中住户过多,经编成二保以上者由各保合设保长联合办公处,设主任一人,书记一至二人。保甲组织实行各户互相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以及各项强迫劳役、征抽壮丁的办法。于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以后在全国推行。

猜你喜欢

  • 葛芝

    【生卒】:1615—?【介绍】:明末清初江南昆山人,原名云芝,字瑞五。明诸生。门第高贵,少有文名。明亡后,弃其所学,专心求道,宗王阳明之学。有《卧龙山人集》、《容膝居杂录》。

  • 闻尘偶记

    书名。清文廷式撰。一卷。撰者曾官翰林院侍读学士,为光绪帝党要员。该书写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所记多当时朝野掌故遗闻。对中日甲午战争前后的京城状况、官吏腐败、科场得失,记述尤详。

  • 乌兰泰

    ?—1852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索佳氏。字远芳。道光六年(1826)随军平息张格尔煽起的南疆西四城叛乱。因功升兰翎长。八年,由护军校升护军参领、营总翼长。二十一年(1841),为防英军入侵,随御前

  • 斗挹箕扬

    源见“南箕北斗”。比喻徒有虚名,无济实用。宋刘克庄《沁园春.三和林卿韵》词:“浮名斗挹箕扬,世岂有明珠百斛量?”并列 斗、箕,星宿名。指不实用。语本《诗经·小雅·大东》:“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

  • 杨敬述

    【介绍】:则天朝曾官右玉钤卫郎将、左奉宸内供奉、右羽林将军兼凉州都督赤水大使,玄宗开元四年(716)为河西道大总管,九年以败于突厥而削官以白衣检校凉州都督。能诗;玄宗时进婆罗门曲,玄宗乃据以制成霓裳羽

  • 读音:Xī/Shyi,Syi【源】见《中华姓府》(63)。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济南先生师友谈记

    见《师友谈记》。

  • 木绵岭

    在今浙江常山县南。《方舆纪要》卷93常山县:木绵岭“在县南十里。由此达江山之道也”。

  • 临居县

    唐置,属羁縻筠州。治所在今四川筠连县境。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