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官
官类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官”。
官类名。国民党政府设置,见“政务官”。
官名。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东班诸司使。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元丰改制,改正七品。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废。
见“河南府”。
《左传.哀公二十五年》:“褚师出。公戟其手,曰:‘必断而足’。”戟手,伸出食指和中指指人,其状似戟。形容愤怒或勇武。汉张衡《西京赋》:“袒裼戟手,奎踽盘桓。”清黄景仁《余忠宣祠》诗:“将军戟手指贼语,
见“中英会议缅甸条款”。
水名。即今湖南湘水支流耒水。战国楚怀王六年(前323)所制《鄂君启节》铭文:自鄂往,“内入㵢,庚鄙”,即此。汉称耒水。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北魏置。出征时作为一路的军事长官,总管所部的军政事务。
《后汉书.李膺传》:“李膺字元礼,颍川襄城人也……转护乌桓校尉。鲜卑数犯塞,膺常蒙矢石,每破走之,虏甚惮慑。以公事免官,还居纶氏,教授常千人。”东汉.李膺字元礼,因事免官,便回到颍阳(即纶氏)去教书。
诗集。唐谢蟠隐撰。《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谢蟠隐《杂感诗》二卷,《崇文总目》卷一二、《宋史·艺文志七》同。其后未见著录刊行。作品已佚。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按所分管的省份设刑部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属部,浙江部兼领云南。各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