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互法
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据《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后因禁忌转密,官吏选用发生困难,幽冀二州久缺不补,故蔡邕奏请蠲除,然灵帝不纳。
东汉任官之禁有三互法,指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后汉书·蔡邕列传》:“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至是,復有三互法。”
汉朝任用地方官吏的一种避讳制度。据《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三互法即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相互为官。但此制似为三互法以前的情况,三互法应较此更为严格,目的是限制官吏结党营私,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其后因禁忌转密,官吏选用发生困难,幽冀二州久缺不补,故蔡邕奏请蠲除,然灵帝不纳。
东汉任官之禁有三互法,指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后汉书·蔡邕列传》:“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至是,復有三互法。”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八卷。明朱宣编。朱宣,字白厚,号味一道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蜀献王椿八世孙。考《明史宗室表》,其袭封华阳王在万历十三年(1585年)。是编前有自序,题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作于未封时,故其私印
读音:Gānxiān【源】 周惠王少子太子带,即甘昭公,其子甘成公之后有甘先氏、甘庄氏、甘士氏,见《路史》(17,60)。作〔甘光〕(76),误。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考略》 收载。其注“甘莊(庄
【介绍】:李商隐七绝诗《寄令狐郎中》三、四句。作者以“梁园旧宾客”指曾得到令狐楚的知遇,以闲居病免的司马相如比丁忧闲居的自己。在淡淡的客观描叙中,对过去美好情事的回忆、当前寂寞处境的感慨,全寓言外。
官名。任骑兵的郎中。秦置。西汉因之,秩比三百石,属骑将。平时居宫中更直宿卫,皇帝出行则充车骑侍从。东汉省车、户、骑三将,不复置骑郎。官名,秦汉皆置,属郎中令,为郎官的一种,即骑将所属之郎中,平时在宫中
十六卷。汉焦延寿(生卒年不详)撰。焦延寿字赣,梁(今河南商丘)人。初以好学得幸于梁王,学生而为郡吏,察举补为小黄(今河南开封东北)令。曾从孟喜学《易》,授于京房,故其事附于《汉书·京房传》后。又宋代黄
官名。西周置。主管王室同姓宗人。《尚书·周书 ·酒诰》: “惟亚惟服宗工。”
在今新疆鄯善县东北西盐池。清乾隆《西域图志》卷14辟展:纳呼“四围皆山,滨湖之地司驻牧。其西谷口狭而深,为辟展东境关隘”。清光绪年间置西盐池驿于此。
明置,属复州卫。即今辽宁瓦房店市西南岚崮店。明 《辽东志》 卷3: 栾古关在 “ (复州) 卫南六十五里”。又 《方舆纪要》 卷37复州卫: 栾古关“以近栾古山而名。有官军戍守”。山东麓古城遗址尚存。
又作咄苾。东突厥颉利可汗的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