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家场
即今四川营山县东骆市镇。清同治 《营山县志》 卷4: 骆市场在 “治东三十里。右通小桥大道,左通黄渡河。嘉庆元年九月内安设驿站”。
即今四川营山县东骆市镇。清同治 《营山县志》 卷4: 骆市场在 “治东三十里。右通小桥大道,左通黄渡河。嘉庆元年九月内安设驿站”。
【生卒】:?-757郑州阳武(今河南原阳)人。少时博览群书,进士及第。历集贤学士、工部侍郎等职。安史乱后因接受伪职被流放渝州,不愿受辱而卒。生前著有《国史》百十三卷及《开元谱》、《唐职仪》、《高宗实录
同一官署做官的人。《左传·文公七年》:“同官为寮。吾尝同寮,敢不尽心乎? ”
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黑水县北麦扎乡。《明史·四川土司传》:宣德二年(1426),千户钱宏“又领军突入麦匝诸族,逼取牛马,致番人忿怒”。即此。后废。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
官名。隋朝右领左右府长官,置一员,正三品,掌领千牛备身、备身左右等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同盟会重要文告,《革命方略》之一。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秋冬间由孙中山、黄兴、章太炎等共同制订。以革命宗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四纲布告天下,宣言革命胜利后,制定共和宪法,人人
指掌管选任官吏的官署或官员,一般指吏部尚书或选曹尚书之职。《三国志·吴书·薛综传》:“赤乌三年,徙选曹尚书。五年,为太子少傅,领选职如故。”
《周礼.秋官.司烜氏》:“以鉴取明水于月。”《淮南子.天文训》:“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高诱注:“月盛时以〔方诸〕向月下,则水生,以铜盘受之,下水数滴。”后因以“秋液”指月。元黄庚《题东山玩月图》诗
官名。魏晋南朝尚书、中书、秘书等官署多置,掌宫廷图书。《宋书·吴喜传》: “为主书书史,进为主图令史。”魏、晋八品。后不详。官名。三国魏秘书监所属有主图、主谱令史,俱第八品,主作图谱之事。
【介绍】:明湖广汉川人,字志伊。隆庆五年进士。授龙川知县,调丹阳,以治最擢御史,侍经筵。出按河东,督理盐政,以疾归。
见《郑敷文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