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
①又名小谷。春秋时齐邑。在今山东平阴县西南东阿镇。《春秋》:庄公七年(前687),“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即此。
②亦作谷伯国。西周国名。在今湖北谷城县西北十里。《春秋》:桓公七年(前705),“夏,谷伯绥来朝”。杜注:“谷国在南乡筑阳县北。”后为楚所灭。
①又名小谷。春秋时齐邑。在今山东平阴县西南东阿镇。《春秋》:庄公七年(前687),“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谷”。即此。
②亦作谷伯国。西周国名。在今湖北谷城县西北十里。《春秋》:桓公七年(前705),“夏,谷伯绥来朝”。杜注:“谷国在南乡筑阳县北。”后为楚所灭。
辽官名。南面官,秘书监官员,在丞下,掌印及文书簿册之类。
蒙古至元六年 (1269) 置河东陕西道提刑按察司,治京兆路 (今陕西西安市)。八年改为陕西四川道。元至元十六年 (1279)改陕西汉中道。二十八年改按察司为肃政廉访司。后时废时复。延祐二年 (131
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南十八里。《水经注》 作者郦道元先世居此。《水经· 巨马河注》: “巨马水又东,郦亭沟水注之,水上承督亢沟水于逎县东,东南流历紫渊东。” 郦道元称: “余六世祖乐浪府君,自涿之先贤乡爰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shì yǐn【源】 士庆为楚庄王令尹,子孙以士尹为氏(60,63)。【人】 士尹池,春秋时楚国人(17)。历史上罕见复姓。《姓氏考略》收载,其注云:“士庆为楚庄王令尹,子孙以官为氏。” (
汉朝官吏升迁制度·即官吏以累计功绩取得升迁的资格。《汉书·周仁传》: “景帝为太子时,为舍人,积功迁至太中大夫”。
暗中窥视。杜甫《风雨看舟前落花戏为新句》:“蜜蜂蝴蝶生情性,偷眼蜻蜓避百劳。”
源见“桀犬吠尧”。指攻击好人的恶者爪牙。郭沫若《歌颂群英大会》诗:“国内和国外尽管有一些吠尧桀犬,它们的狂吠只表现了它们的可怜。”
【介绍】:见卢汝弼。
即静安路。治所在靖安县 (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东北鄂伦苏木古城)。《元史·成宗纪》: 大德九年 (1305) 秋七月,“以黑水新城为靖安路”。校勘记云: 《元史》 卷25、26及 《元文类》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