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宣抚司
明万历十三年 (1585) 析孟定地置耿马安抚司,旋升宣抚司,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即今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傣语 “耿” 与 “勐” 同意,即地方,“马” 即马,意即跟随马找到的地方。清属永昌府,乾隆二十九年 (1764) 改属顺宁府。民国废。
傣语耿与勐同义,即“地方”;马即“马”,意为“跟随马找到的地方”。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置耿马安抚司,旋升宣抚司,治今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1942年置耿马设治局。
明万历十三年 (1585) 析孟定地置耿马安抚司,旋升宣抚司,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即今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傣语 “耿” 与 “勐” 同意,即地方,“马” 即马,意即跟随马找到的地方。清属永昌府,乾隆二十九年 (1764) 改属顺宁府。民国废。
傣语耿与勐同义,即“地方”;马即“马”,意为“跟随马找到的地方”。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置耿马安抚司,旋升宣抚司,治今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1942年置耿马设治局。
郧阳(今湖北郧县)人。崇祯六年(1633)被“贼”俘。欲奸污,坚不从,骂“贼”死。
晋太原中都人,字子荆,有文才,性豪爽。年四十岁始参镇东军事,后迁佐著作郎,又先后为石苞、王骏参军。见《晋书·孙楚传》。后用以美称参军。贾至《送夏侯参军赴广州》:“勉哉孙楚吏,彩服正光辉。”
官署名,亦为政区名。明置,为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的简称。洪武二十年(公元1387年)于辽东北部置三万卫,管辖兀者、乞列迷、女真地区,以千户侯史家奴为指挥佥事。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建州女真首领阿哈出来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经济部。执行管制经济的各种法令。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隋开皇十八年 (598) 改汝南县置,属广州。治所在今河南郏县东南。大业二年 (606) 移治今郏县西北五里,属汝州。三年 (607) 属襄城郡。四年改为郏城县。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置,治
清宣统三年 (1911) 分敖汉旗置,属内蒙古昭乌达盟。驻东老府 (今内蒙古翁牛特旗东南乌敦套海镇)。1914年划归热河特别区,1928年属热河省。1940年与敖汉右旗等合并为敖汉旗。古旧旗名。清宣统
见“厢官”。
谓国家得到人才。清许葭村《复陈凝之》: “令弟才华品学,卓尔不群,将来绿水红渠,定与元方媲美,不仅蜀得其龙也。” 参见:○南阳三葛【词语蜀得其龙】 成语:蜀得其龙汉语词典:蜀得其龙
参见“设”(923页)。
一卷。明米万钟(?-1628)撰。米万钟,字友石,一字仲诏,北京宛平(今丰台)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士。官至太仆寺少卿。《明史》文苑传附见董其昌传中。史称米万钟生平喜欢收集奇石,并构有漫园、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