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墩山
在今浙江海宁市(硖石镇)东南三十八里。《方舆纪要》卷90海宁县:石墩山“下有小港,外通大洋,贼舟每泊此”。为海防要塞。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倭寇据石墩为巢犯嘉兴府,即此。
古山名。在今浙江省海宁市南。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夏四月,倭寇据石墩山四掠,攻嘉兴府城,副使陈宗夔击却之,即此。
在今浙江海宁市(硖石镇)东南三十八里。《方舆纪要》卷90海宁县:石墩山“下有小港,外通大洋,贼舟每泊此”。为海防要塞。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倭寇据石墩为巢犯嘉兴府,即此。
古山名。在今浙江省海宁市南。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夏四月,倭寇据石墩山四掠,攻嘉兴府城,副使陈宗夔击却之,即此。
新疆吐鲁番高昌麴朝文书所见封建隶属人口之一。在名籍中附于主人名下,可供买卖和继承。此种人口为主人田作,或供主人出租劳力取利;具有一定的私人经济,可以拥有小块土地,并有承担经济赔偿的一定财力。除在主人名
即“阿济汗”。
郡和县的合称,郡和县都是地方行政单位,春秋时郡小于县,战国时郡大于县。郡的长官称郡守或郡太守,郡丞为副长官,郡尉(郡都尉)为佐,掌武事,主领地方兵卒。汉时郡守属吏有诸曹掾,分主各曹事。秦汉时县属郡,大
二十五卷。明徐士俊(1602-1681?)撰。徐士俊原名翙,字三有,号野君,仁和(今浙江杭州)人。士俊工杂剧,多至六十余种。今存有《洛水丝》、《春波影》各一本,收集在《盛明杂剧》中;另有与汪淇合撰的《
官名。又称正总权。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设。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改原总兵为正总制,副总兵则改副总制,其职掌仍因袭明朝。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亦省称“五言”。指全篇由五字句构成的诗体。形成于汉代,为古典诗歌主要形式之一。其类别有五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绝句和五言排律。唐代刘长卿有“五言长城”之誉。
戒:警戒。谓惩罚一人以警戒众人。《汉书.尹翁归传》:“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明.沈采《千金记.仰役》:“故依法律明惟问,惩一戒百难容忍。”亦作“惩一儆百”。清.薛福成《庸盦笔
十三卷。清周壬福修,李同纂。周壬福,江苏昭文人,道光二十年(1840)由附贡任博兴知县。李同,掖县人,博兴教谕。博兴县志自康熙六十年(1721)李元伟重修后,距其时已近百年。周壬福掌博兴后,见李元伟志
十三卷。《二稿》十一卷。《三稿》十一卷。《四稿》九卷。《五稿》二卷。清石韫玉(1756-1837)撰。石韫玉,字执如,号琢棠,又号花韵庵主人,又称独学老人。江苏吴县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中一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