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潭店
即今河南唐河县东北源潭镇。清乾隆 《唐县志》 卷1 《集镇》: “源潭店,县北二十里。”
即今河南唐河县东北源潭镇。清乾隆 《唐县志》 卷1 《集镇》: “源潭店,县北二十里。”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作镜新磨。五代后唐宫廷艺人。庄宗在中牟行猎,践踏民田庄稼,县令劝谏,庄宗怒欲杀之。他假意责备县令不应让百姓种庄稼,使皇帝不能任意驰骋行猎。庄宗闻言,知错误在己,乃停止行猎,免县令之罪,其所为多属此类
此四姓是最常见的姓。连用亦泛指一般的人。寒山《诗三百三首》之二〇三:“张王李赵故时姓,六道三途事似麻。”
【介绍】:唐代诗人。湋,一作纬。一说字洪源,误。蒲州河东(今山西永济)人。排行十三。生于开元中。宝应二年(763)进士及第。曾从军佐幕至辽海。授盩厔尉。与戴叔伦友善。大历中,拜左(一作右)拾遗,与卢纶
敬叔弟。为燕郡太守。明帝孝昌中,侄俨受灵太后宠信,迁士恭左将军,瀛州刺史。未赴,又迁卫将军,右光禄大夫。孝武永熙中,卒。(,参见《北史》)
清代的赋税制度。又称地丁合一,丁随地起。明代推行一条鞭法后,将部分丁银摊入田粮征收。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规定,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人丁数为准,固定税额,以后“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丁银负担
【生卒】:约767—约829【介绍】:唐代诗人。字胄卿。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一说京兆金城(今陕西兴平)人。排行五。窦叔向第四子。贞元中,举进士不第,从事于商州,授国子主簿。永贞元年(805)
叔带五世孙。自叔带后,赵氏宗族日兴。前661年晋献公伐霍、魏、耿,他被任为伐霍之将,霍君奔齐。不久,献公命其召霍君回霍,另以耿地赐赵氏。【介绍】:春秋时人。叔带五世孙。相传周穆王曾赐其先世造父以赵城,
【介绍】:明陕西临洮人,字梦说。弘治十二年进士。官湖广道监察御史,首劾刘瑾、苗逵不法数事。题设三边宣大总制,以加强西北防务。巡按苏州,振纲纪,慎举措,卒官,年三十七。有《西岩稿》等。
见“头克汗”(6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