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忽剌河卫
明永乐六年(1408)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林口县西南五林河流域。后废。
即穆哈连河卫,又作穆湖埒河卫。明永乐六年(1408年)置,治所今地不详。辖区约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合林河流域。后废。
明永乐六年(1408)置,属奴儿干都司。治所在今黑龙江省林口县西南五林河流域。后废。
即穆哈连河卫,又作穆湖埒河卫。明永乐六年(1408年)置,治所今地不详。辖区约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合林河流域。后废。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礼部四属部之一的总部而置。掌礼仪、宗室分封、贡举、学校之事。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二十九年改名仪制清吏司。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读音:Mǎzhākè【源】清蒙古八旗姓。世居锡喇塔拉(23,63,260)。清代蒙古族姓氏。世居锡喇、塔拉地方,为蒙八旗姓氏之一。《清通志·氏族略》 收载。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同“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论语.先进》“过犹不及”宋朱熹集解:“夫过不及,均也。差之毫厘,缪以千里。”见“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词语差之毫厘,缪以千里】 成语:差之毫厘,缪以千里
见“赫连勃勃”(2423页)。
在今河北沧县西南。《水经·浊漳水注》:“衡漳又东左会滹沱别河右渎,又北入清河,谓之合口。”《魏书·地形志》 浮阳县下亦载:“西接漳水,衡水入焉,今谓之合口。”《资治通鉴》:东晋太元十三年(388),后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本部章奏、电报、电话、报告、司员功过簿册及一切杂项事务。辖文牍、庶务二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二人。三十二年,司撤,事归民政部。官
旧时鄂伦春人的一种原始住房。鄂伦春语音译。亦作“斜仁柱”。“仙人”意为“木杆”,“柱”是“房子”的意思。俗称“撮罗子”,毕拉尔路鄂伦春人称※“楚伦安嘎”(尖房子)。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
1659—1722清汉军镶黄旗人,字文贤,号浔江。施琅次子。初以荫授泰州知州。历官扬州、江宁、苏州知府,所至有声,清廉公直。康熙四十五年(1706)为顺天府尹,后迁户部侍郎督理钱法,调总督仓场。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