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
①秦置,为巨鹿郡治。治所在今河北平乡县(乞村)西南平乡镇。北魏景明二年(501)移治今平乡县西南平乡镇东三十里,属南赵郡。北齐废。
②东魏武定七年(549)置,为安远郡治。当在今江苏盱眙县境。北齐废。
③隋大业初改南䜌县置,属襄国郡。治所在今河北巨鹿县北夏旧城。唐属邢州,嗣圣元年(684)移治今巨鹿县。北宋属信德府。金属邢州。元属顺德路。明属顺德府。民国初属直隶大名府。1928年直属河北省。
①秦置,为巨鹿郡治。治所在今河北平乡县(乞村)西南平乡镇。北魏景明二年(501)移治今平乡县西南平乡镇东三十里,属南赵郡。北齐废。
②东魏武定七年(549)置,为安远郡治。当在今江苏盱眙县境。北齐废。
③隋大业初改南䜌县置,属襄国郡。治所在今河北巨鹿县北夏旧城。唐属邢州,嗣圣元年(684)移治今巨鹿县。北宋属信德府。金属邢州。元属顺德路。明属顺德府。民国初属直隶大名府。1928年直属河北省。
【介绍】:见师备。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宋程俱撰。程俱,字致道,号北山,信安人。宣和二年赐上舍出身,高宗时官至徽猷阁待制,秦桧荐领史事,力辞不就。其书成于崇宁元年(1102),全书一卷,除首条叙韩氏世系外,其余诸条,历考韩愈仕履官历。所引资
弘:扩充,光大。 人能够使先王之道发扬光大,不是道能使人的才能扩大。语出《论语.卫灵公》:“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汉书.礼乐志》:“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河间区区小国藩臣,以好
吏名。辽朝养马小吏。辽穆宗应历(951—969)初,女里为习马小底。
同“蒲鞭”。明高启《南州野人为吴邑曾令赋》:“下车殷勤问父老,劝耕为汝犁先扶。我本野人偶叨禄,向汝未忍施鞭蒲。”【词语鞭蒲】 汉语词典:鞭蒲
八卷。宋王绩(生卒年不详)撰。王绩,京兆(今陕西西安)人,生平事迹不详。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知王绩因为古有宋虞作《妒记》,不传,特予以补缀,以成此书。全书共八卷,第一卷至第六卷记商周以来至五代末
唐时渤海慰军大将军、左熊卫都将、上柱国。贞元十四年(798,日本延历十七年)冬,携国书送日使内藏贺茂回国,十二月入日京。次年,与日使滋野船白回渤海。
【介绍】:李商隐作。这首带有自叙传性质的长篇七言歌行,着重抒写了作者于宣宗大中三年(849)应辟入徐州卢弘止幕前后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如在桂州郑亚幕中的生活,从桂州北回时的遭遇,回长安后的困顿,在京
西晋元康(291—299)初,分弋阳国置,治所在西阳县(今河南光山县西南)。永嘉(307—313)后,随县移治今湖北黄冈县东。东晋改为西阳郡,治在西阳县(湖北黄冈东)。隋开皇(581—600)初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