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佘太设治局
1926年划五原县东境及包头设治局、固阳县各一部分地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在大佘太(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大佘太镇)。1928年属绥远省。1933年改为安北设治局。
1925年由五原县、包头设治局、固阳县析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1931年改名安北设治局,隶绥远省。
1926年划五原县东境及包头设治局、固阳县各一部分地置,属绥远特别区。治所在大佘太(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北大佘太镇)。1928年属绥远省。1933年改为安北设治局。
1925年由五原县、包头设治局、固阳县析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1931年改名安北设治局,隶绥远省。
《汉书.夏侯建传》:“胜从父子建字长卿,自师事胜及欧阳高,左右采获,又从《五经》诸儒问与《尚书》相出入者,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胜非之曰:‘建所谓章句小儒,破碎大道。’建亦非胜为学疏略,难以应敌。建
【介绍】:宋人。孝宗淳熙间在画院。工画花鸟。
渤海国第二世王大武艺的谥号。取意于其人在位期间,南敌新罗,并与唐抗争,北讨黑水靺鞨,拓疆辟地,使周围许多部族畏臣之,一生以武功著称。武艺于唐开元二十五年(737)死后,其国未报请唐朝廷私自加此谥号。详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也作“异口同声”,形容大家的说法完全一致。庾炳之(388-450年)颖川鄢陵(今河南鄢陵)人。初为祕书、太子舍人。后迁吏部尚书,参与机密,一时权倾朝野,内外归附。庾炳之性强急,喜怒露于辞色。素无学识,
官署名。清末大理院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增设。掌复判外省死罪案件,应驳审者由该处拟稿。置总核、分核等,由各庭推事中熟悉例案者兼充。
见“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汉扬雄《法言·问明》:“蜀庄沉冥……不作苟见,不治苟得,久幽而不改其操。”本谓庄遵(即严君平)隐迹卖卜,后因以“沉冥子”谓遁迹隐居之士。白居易《香炉峰下新置草堂即事咏怀题于石上》:“时有沉冥子,姓白字
?—571北朝时人。原晋宗室。字遵胤。西魏大统三年(537),起兵于温城,遣使归附丞相宇文泰。八年,率众入朝,领河内郡守。十六年,西魏大举攻东魏,请为前锋,拔五城。魏废帝二年(553),从尉迟迥伐蜀,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